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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第二章 征地—程序 ? 第七条 【建设项目需要—。征,。地,的用:地单位应持下列【文,件向市国土资—源局提出用地—申请 ?   ?  (?一)建设项目—有关批准文件 】    (》二,)建:设项目选《。址意见书及》规划用地红》线图  》   (三)—征地资金落实证明】     —市国土资源局应当自!收到用?地申请之日起5【日内作出是否受【。理的答复凡不—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《、,城市总?。体规划以及未纳【入年度建设》用地计划的建—设项目用地申请不得!受理 第八】条 用地《申请受理《后按照下列规—定实:施征地工作 —   ? , (一)拟定征地补!偿安置方案市国土资!源局会同《月湖:区人民?政,府,或鹰潭经济》技术开发《区,管委会、鹰》潭市:信江新区《管委会拟《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!报市人民政》府批准   【  (二)告—知征地事项国土资源!分局发布《征地预告《将拟征土地》的建设项《目名称、用途—、位置、范围、以】。及其他需要告—。。。知的事项告知—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!经济组织和农—民,     (【三)组织调查勘【测确认土地权—属及利?用状况?国土:。资源分局对拟征土】地的权属、地—类、面积以》。及地上?附着物权属》、种类、《数量等现状》进行调查并与被征】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和地上附》着物产权人对调【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!土地地类以土—地利用现《状图(或变》更调查图)为基【础进行认《定调查?结果应当公》。布  《   (《四)组织《听证国土资》源分局根据征—地补:偿安置方案和调【查,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!置实施?方案按?照有关规定组织【听证 ?     (—五)完善征地补偿】安置实施方案根据】听证情况完善—征地补偿《安置实施方》案报:经月湖区人》民政:。。府或:鹰潭经济技术—开发区管委》会、:鹰,潭市信江新区管委】会批准实施   !。  (六)签订【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!源分局应《当,。告知被征《土地的农村集体【经济:组织、土地使—用权人?在规定期限内持土地!权属证书到》指定: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!登记签订征》。地补偿协议被—征地的农村集体【经,济组织、土地使用权!人未如期办理征地】补偿登?记的其补偿》内容:以国土?资源分?局的:调查结果为准  !   (七)支【付征地补偿》费用征地补偿费应当!。自签订征《地补:。偿协议?之,日起三个月内—全部支付给被征【地,的农村集体经—济组:织或土地附》着,物、:青苗的所有》权人 第九】条 :市,国土资源局》应当按照规定—将农用地《转用方案、补充【耕地方案、征收土地!方案:逐级上报《有批准权《的人:民政府批准  】   拟征土地【依,法必须经有关部【门审查同意》的,由国土?资源分局发出征求意!见,。函有关部门应当在收!到征:求意见函后10日】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!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提!出意见则视为同意 ! : 第十条 》经依法批准征收【的土地除《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!特殊情况外国土资】源分局应当》。在征地方案批准文】件下:发之日起10个工】作日内将《批准征?地机关、《。批准文号、征—地的用途、范围、面!积、人员安置途径等!在被征地的乡镇人】。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!)、村(居)民委员!会、村(居)民【小组予?以公告 【第十一?条 征?地补偿费用全部【支付:到位后被征地的农村!集体经济组织—和土地使用权人【应当按照规》定期限将已征土【地上的附着物—、青苗自行清—除完毕交付给—。建设:。项,目,用地单位使用逾期未!交付的?由月湖?区人民政府或鹰潭】经济技术开发—区管委会、鹰潭【市信江新区管委会负!责清除? : 第十二条 已征!。土地尚未办理建设】。用地手?续期间可由月湖区】人民政府《、鹰潭经济技—术开发区管委—会、鹰潭《市信江新区管委【会组织被征地的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和土地使用》权,人继续耕种使用但建!设项目用地》使用时不再对地【上附着?物、青苗进行补偿 ! 第十三条】 重点基础设—施建设项目施工和】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!地的应当在申请报】批建设项目用地时提!出申请由《。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临!时用地应当避开【基本农田保护—区 抢险救灾等】急需临时用地的按照!国家有关规定—办理   —  临时用地—应当按照批准—的用途使用土地【不得:修建永久性建筑物】其使:用期限一《般不得超过两—年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