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】章 物业管—理服务
【第四十三条 — 业:主委员会《。应,当与业主《大会选聘的物业管】理企业按照平—等、自愿原》则签订物业管理服务!合同:物业管理服务合【同应当包括》以下内容《
:。 《㈠物业的基本情【况;
?
, 《㈡服务事项;—
㈢物业!管理服务质》量,标准:;
? ㈣物业管理!服务费用标》准、收费方式;
! ㈤物业管理!酬金标准及支付方】式;:
,。
》㈥合同?期限:、合同提前终止的约!定;
【 ㈦物业、业主及】住户资?料的管理和移交方】式;
】㈧双方的权利义【务;:
—㈨法律责任》及解决纠纷的途【径;
】。㈩,双方约定的》其他事项
》
:。 ?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】草案应当在物业管】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!。取业主意见
!
,
第四》十四条 从事物业!管理活动《的企业应《当具有?独立的法《人资格并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取—得,物业管理资质证【书后方可从事—物业:管,理服务从事物业【管,理的人员应当按【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!资格证书后》方可上岗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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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五条 物业管理企!业在接受物业管理】后是该?物业管理工作的【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责!任包括
!㈠履:行物业管理》委托合?。同按本办法规—定的内容、标准管】理物:业;:
㈡保】管好物?业的综合验收资【料;
?
,。 : ㈢合理收取和】使用物?业管理费;
】 :。 ㈣:对物:业,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和!违反本?办法或?业主公约的行—为立即进《行劝阻和制止—及,。时向业主委员—会和有关《行政管理《部门报告并》为,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执法提供方便;【。
? ㈤接受业主、!使用人的监》督定:期听取?业主:、使:用人对物业管—理的:意见;
《
, 《㈥接受物《业主管部门》的物业管理工作考】评
【 第四十六条 !业主委?员会成立《后由开发建设单【位向:业,主委员会正式移【交物业管理权—业主委员会通过【业主:。大会选聘和委托物业!管理企业进行管【理
《。
第四十七!条 业主委—员会依法提前终止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】的,应经业主大会同【。意;物业管理企【业依法提前终止【。物业管理服务合【同的应向《。业主大会《报告;双方均—应提前二个月—通,知对方并按》照合同及有关—规定办理移》交手续
】
?。第四十八条 【物,业,管理企业承接物业】时应当与《。业,主委员?会办理物业验收手】续业主委员会应【当向物业《管,理企业移交本办法】第四十二条》规定的资料
【 物业管【。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!当向当地社》区居民委员会通【报并支持、配—合居民委员》会做好相关工作【
【 第:四,十九条 物—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!业管理?。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!除,后的10日内—向业主委员》。会办理下列事—。项并报物业主管部】门备案
》 ㈠对预【收的物业管》理服务费用按实【际使用结算多收的】部分予以退还;【
》 ㈡:移交全部物业档案】资,料和有?关的财务账册;
】
㈢—移交业主共有—的房:屋、场地和其—他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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