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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《二章 林地》权属管理 !第七条林《地属于国家所有和】集,体所有国家所—有和集体所有—的林地可《以依法确定给单【位,或者个人使》用从事林业生产林】地所有?者和使?用者的合法》。权益受法律保护 ! 第八条林地—权属登?记,包括初始登》记、变更登》记和注销登记 【     》县级以上《人民政?府对依法《办理初始登记或者】变更:登记:的林地核发全国统一!。。式样的林权证确认所!。有权或者使用权 !    本条例施行!前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依法核发的山林【权属证书仍然—有,效,但核:发的集体山林—权属证书《程序不完善》且,存在权属争议—的应当由县》。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新!。审核确认  【   已依法核发土!地使用权证或者所有!权证:的林地以该土地使】用权证或《者所有权证所确【定,的权属为依据重新】换,发林权证《土地:权属单位或》者个人必须到原登】记机关进《行注销?登记 》第,九条:申请:林地权属登记—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 《    《 (一)《使用国家所有的林】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向所在地的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,府林业主管部门【提出:。登记申请;   !  :。。(二)使用跨行【。政区:域的国家所有—林地的单位》和个人应当向共同】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门提—。出,登记申请; — ,    (三)集】。体所有?的林地由所有者【向所在地的市、【县、自治《县人:民政府林《业主管部门》提出登记申请;【     (四)!使用集体《所有的林地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向所在地】的市、县、自—治县人民《政府:林业:主管部门提》出登记申请》 第《十条:向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!出登记申请的—。林地由该级人民【政府登记造》册核发林权证确【认林地的《所有权或者使用【权 :     未—确定使用《权,的国家?所有的林《地由所?在地的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》府登记造册》。。负责保护管理 【 第十一条申【请林地权属初—始,登记应当《提交以下《材料     】(一)林地》权,属登记申请表;【     —(二)?申请:人身份证明或者资】。格证明?;   》  (三)林地权属!证明材料;  】   ?(四:)法:律、: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材料》 , 第十二条登【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!。请人提交《的申请材料之日起】7个工作日内进【行审查对申请—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!合第:十一条规定的应当予!以受理;《不符合规定》的,要求申?请人补充材》料, ,     登记机关!对已经受理的登记】申请应当自受理【。之日起10个—工作:日,内在林地所》在地进行公告—公告期为30日【     在【公告期内有关利害】关系人如对》登记申请《提出:异议登记机关—应当对?其所提出的异议【进行核实有关利害关!系人提出的》异议主张确实—合法有效的登记机】关应当不予登记并以!书面形式向申—请人告?知不予登记的—理,由 第十三条符!。合下列条件的登记】机关应当《自受理申请之日【起,。3个月?内予以登记 —     (一【。。)申请登记的—林地位置、四至界】限、面积等数据准确!; :     (二)林!地权属证明材料完备!、,合法有效; —    《 ,(三)林地权属无】争议;    】 (四)附》图中标明的界—桩、地物标》志与实地相》。符合     】。对不符合前款规【。。定条:件的登记机》关不予登记并以【书面:。形式向申请人—告知不予《登,记的理由 — 第十四条林地被依!法征:用、占用或者—由于:其他原因造成林【地所有权或者—使用权变更或—灭失的应当到初始登!记机关办理变更【、,注销登记手续  !   申请办理【变更登记或者注【销,。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!。料    — (一)林》地权:属登记申请表;【     —(二:。)林权证; —     》(三)林《地权属依《法变更或者灭失【的有关证明材料 !    林》权,证有错?、漏登记《或者遗失、损毁的应!当到原登记》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!办 《第十五条林地权属】争议由当事人协商】解决协商《不成的由人民政府按!照以下?规定处理 —。   ? (一)《在乡(?镇)范围内个人【之间、?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!。地权属争议由乡(镇!)人民政府或者县】级人民政府处理;单!位之:间的林地权属争议由!市、县、自治—县人民政府》处,理,;, ,     (二)】在市、县、》自治县范围内跨【乡(镇)《的林地?权属:争议由市《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!府处理; —    (三)跨】市、县、自治—县的林地权属争议】由有关市、县、【自治县?人民政府召集—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!;协商?。不,成的由林地所—在的市、《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!向省人民政》府报:告提出争《议的地点、》四至、面积、—争议的事实、—理由、?处理意见及依据等】由省人民政府—处理    【 当:事人认为有关人【民政府对《。林地的?处理决定侵犯其已经!依,。法取得?的林地?所有权?或,者使:。用,权的应当先申请行】政复议?;对行政复议—决定:。。不服的可以》依法向人民法—院提起行政诉讼 】。 第十六》。条在林地权属争【议解决前任》何一方不得砍伐有】争议林地上的—林木不得改变有【争,议林地及附着物现状!    》 林地权属争议依法!解决后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及时发放林权—证 ? 第十七条对尚未取!。得林权?证,的林地下列》材料可?以作为处理林地权属!争议的?依据 ?     (一)】土地改?革以来人民政—府依法颁发》的土地权属》证书;  —   (二)土【。地改革时期》。按规定不发土地证】的林木、林地的土地!清册; 《     》(三)二十》世纪六十年代—初实行定土—地、定劳力、定农具!、定牲?畜时确定》土地:。权属的土地清册【;     (四!)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批准成立国有的林场!、,农场等企事》业单位?时确定该单位—经营管理范》围的总体设计—书及附图《;     【(五)承包》。造,林合同、造林—验收:档案材料; 【    (六)县】级以:上人民政府》的林地权属争议处】理决定(《对同一起林》地权属争议》有数次处理协议【或者决定的》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!出的最?终决定或者》所在地人民政府作】出,的最后一次决定【为依据);》     (【七)人民法院生【效的判?决书、裁定书;【    》 (八)法》律、:法规规?定的:其他:依据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