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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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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林地【属于国家所有和【集体所有国》家,所有和集体所有【的,林地可?以依法确《定给单位或者个【人使:用从事?林业生产《林地所有者》。和使用者的合—法权益?受法律保护 —
第八条林地【权属登记包括—初始登记、变—更登记和注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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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—级以:上人民政府对依法办!理,初始登?记或者变更》登记的林地核—发全国统一式样【的,。林权证确认所有权】或者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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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【例施行前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依法核发的山—林权属证书仍然有效!但,核发的集体山林权属!证书程序《不完善且存在权属争!议的应?当由:县,。级以上?人民政?府重新审核确认【
》 已:依法核发土》地使用权证》或者:所有权证《的,林地以该《土地使用权证—或者所有权证所确定!的权属?为依据重新》换发林权证土地【权属单位或者—个人必须到原—登记:机关进行注》销登记
第九】条申请林地权属【登记: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—
—(一)使用》国家所有的林地【的单: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!地的: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!记申:请;
】(二:)使用跨行政区域】的国家所《有林:地的单位《和个人?应当向共同的上【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!。。管部门提出登记申】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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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:集体所有的林地【。由所有者向所—在地:的市、县、自—治,县人民政府》林业主管部门提出】登记申请;
—。
(四)】。使用集体《所有的林地的单位】和个人应《当向所在地的市、】县、自治县人民政】府林业主《管部门?提出登记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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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《向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林业主管部【门提:出登记申《请的林?地由该级《人民:政府登记造》册核发林权》证确认林地的所【有权或者《使用权
》 未确—定使用权《的国家所有的林地由!所在:地的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登?。记造册?负责保?护管:理
《第十一条《申请林地《权属初始登记应当提!交以下材料
】 (一》)林:地,权属登记《申请表;
! (二)申请人【身份证明或者资格】证明;
!(三)?林地权?属证明材料;
】 : (四)法—律、:法规:。规定的?其他材?料
《第十二条登记机【关应当?自收到申《请人提交的》。。申请材?料之日起7》。个工作日内》进行审?查对申请人提交【的申请材料符合第十!一条规定《的应当予以受—理;不符合规定【的要求?申请人补《充材料?
《 登记机关对已】经受理的登记申【请应当自受》理之日起10—个工作日内在林地】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!。期为3?。。0,。。日
在公!告,期内有关《。利害关系人如—。对登记?申请提出异议—登,记机关应当对其所】提出的异《议进行核实有关利害!关系人提出的—异议主张确实合法】有效的登记机关应】。当不予登记》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!人告知不予》。登记的理由
第!十三条符合》。下列条件的登记机】关应当自受理申【请之日起3个月【内,。予以登记
! (一)申》请登记的林地位置、!四至界限《、面:积等数据准确—。;
? , (二)—林地权属证明材【料完备?、合法有效;
! (三)林地】权属无争议;—
(四)!附,图中标明的界—桩,。、地:物标:志与实地相》符,合
》。 , 对不符《合,前款规定条》件的:登记机关不予登记】并以书面形式向申请!人告:知不予登记的—理由
第—十四条林地被依法】。征用、占用或者【。由于其他原因造成】林地所有权》或者使用权变更或灭!失的应当到初始登】记机:关办:。。理变更、注销登记手!。续
【。申请办理变》。更登记或者注销登】记应当提交下列【。材料
】(一)林地权属登】记,申请表;《
》 ,(二)林权》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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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林地权?属依法变更或—者灭:失的有关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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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林权证有错!、,漏,登记或者遗失—、损毁?的应当到原登—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!补办 ?。。
第十《。五条林地权属争议】由,当事人?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!由人民政《府按照以下规定处】理
—。 ,(一)在乡》(镇)范围》内个:人之间?、个人?与单位之《间的林?地权属争议由乡(】镇)人?民政府或者县级人】民政府处理;单位之!间的林地权属争议由!市、县、自治—县,人民政府《处理;
】 ,(二)在《市、县?、自治县范围内跨乡!(镇)的林》地,权属争?议,由,市、县、自治县【人民:政府处理;》
《 :(三)?跨市、?县,、自治县的林地权属!争议由有《关市、县、》自治县人民政府召集!当事人?进行协商解决;协商!不成:的由林地所》在的市、《县、自治县人—民政:府向省人《民,政,。府报告提出争议的】。地点:、四至、《面积、?争,议的事实、理—由、处?理,意,见,及依据等由省—人民:政府处理
】 当事《人,认为有关《人民政府对林—地的处理决定侵【犯其已经依法取【得的林地所有权【或者使用权的应当】先申请行政复议;对!行政复议决定不服】的可以依《法,向人民?。法院提起行》。政诉讼
—第十六条在林地权属!争议解决前任—何,一方不得砍伐—有争议?林地上的林木不得改!变有争议林地及附着!物现状
!。林地权?。属争议依《法解决后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?府应当及时发放林权!证
第十—。七条对尚未》取得林权证的林地】下列材料可以作为】处理林?地权属?争议的?。依,据
《 (一)土地改!革以:来人民政府依法【颁发的土地》权属证书;
】。 (《二):土地改革时期按规定!。不发:。土,地证的林木》、林地的土地—清册;
【 (三《)二十世纪六—十年代初《实,行定土地、—定,劳,力、定农具、—。。定牲:畜时确定土地权】属的土地清册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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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批准成立》国有的林场、农场等!企事业单位时确【定该:单位经营管理范【围的:总体设?计书及?附图;
!(五)?承包造林合同、造】林验收档《案材料;
! (六?)县: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的林地权属争议处!理决定(对同一【起林地权属争—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!者决定的以上一【级人民政府作出的】。。最终决定《或者所在地人民政】府作出的最后一次】决定为依据)—;
》 (七)人民【法院:生效的判决书—、裁定书;
】 (八)—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其他依据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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