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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章 】林地权属管理—。 》第,七条林?。。地属于?国家:。所有和集体所有国家!所有和集体所有的】林地可以依法确定给!单位或?者个:人使用从事林—业生产林地所—有,者和使用者的合法】权益:受法律保护 — 第八条》林地权属登》记包括初始登记、变!更登记和注》销登记    】 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对依法?办理初始《登记或者变》。更登记的《林地核发全国—统一:式样:的,林权证?确认所有权或者使】用权     】。。本条例施行前—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依法核】发的山林权属证书】仍然有效但核发的集!体山林权属证—书程序不完善且存在!权属争?议的:应当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重,新,审核确认 》     》已依法核发土—地使用权《证或者所有权证的林!地以该土地使用权】证或者所有权证【所确定的权属为依】据重新换发》林权证土《地权属单位或者【个人必须《到原登记机关—进行注销登记 !第九条申《请林地权《属登记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     !(一)使《用国家所有》的林地的《单位和个人应当向】所在地的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林【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!申请:;    — (二)使用跨【。行政:区域的国家所有【林地的单位和—个人:应当向共同》的上一级人民政【府林业主管部—门提出登《记申请;   】  (三)集体所有!。的林地?由,所,有者向所在地的市】。、县、?自治:县人民政府林—业主管部《门提出登记申请;】   《  (四)使用【。集体所有的林—地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向所在—地的市、县、自治县!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!门提出登记》申请 第—十条:。向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林业主管部门—提,出,登,记申:请的林地由该级【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!。发林权?证确:认林:地的所有权或—者使用权  【   未确定—使用权的国》家所有的林地由所在!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登:记,造册负责保护管【。理 第》十一条申请》林地权属初始登记】。应当提交以下材【料   》  (?一):林地权属登记申请】表;:   《  (二)申请人】身,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!; : ,    《(三)林地权属【证明材料;  】   (四》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材—料 《第十二?。条,登记: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!人提交的申请材【料之:日起7个工作日内】进行审查对》申请人提交》的申请材料符—合第十一条》规定的应当》予以:受理:。;不符合《规定的要求》申请人补充材料 】     》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!的登记申请应当自】受理之日起10【个工作日内在—林地所在地进—行公告?公告期为30日【    》 在公告《期内有?关利:害关系?人如对登记申请提】出,异议登记机》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!异议进行核》实有:关利害关《系人提出《的异议主张》确实合?法有效的登记机关】应当不?予登记并以》书面形?式向申请人告—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! , 第十三条符—合下列?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!自受理申请之日起】。3个月内《予以登记《  ?   (一》)申请登记的—林地位置、》四至界限、面积等数!据准确;  【   ?(二:)林:地权:属证明材料完备【、合法有《效;   —  :(三)林《地权:属,无争议?。;    —。 (四?),附图中?标明的界桩、地【物标志与实地相符】合 ?    对不符合】。前款规?定条件的登》记机关不予登记【并以书面形式—向,申请人告知不—。予登记的理由— 第十四条林】地被依法征》用、占用或者由于】。其他原因造成—林,地所:有权或者使用—权,变更:或灭失的应当到初始!登记:机,关办理变更、注销】登记手续 》。     申请办】理变更?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!当提交?下列:材料     】。(一)?林地权属登》记申:请表;     !(二)林权证;【     (三)!林地权属依法变【更或者灭失》的有关证明》材料 《    林》权证:有错、漏登记或者】遗失:、损毁的应》当到原登《记,机关申请更正或者】补办 第—十五条林地》权属争议由当—事人协商《解决协商不成—的由人民政府按照】以下规定《。处理    【 (一)在乡(镇】)范围内个人之【间、个人与单位【之间的林地权—属争议?。由乡(镇《)人民政《府或者县《级人民?政府:处理;单位》之间的林地权属【争议由市《、县、自治县—人民政?府处理;  【   (二》)在市、县》、自治县范围—内跨乡(镇)的【林地:权属争议由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府【处理; 》    (》三)跨?市、县?、自治县的林地权属!争议由有关市、县、!自治县?人民政府《召集当事人进行【协,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!由林地所在的市、】县、自治县人民政】府向省人民政府【报,告提:出争议?的地点、四至、面】。。积、争议的事实、理!由、处?理意见及依据等由省!。。。人民政府处理 】  :  当事人认为有关!人民政?府对林地的处理决定!侵犯其已经》依法取得的林地所】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!当,先申请行政复议【;对行政复议—。决定不服的》可以依法向》。人民法院提起行【政诉讼 第【十六条在林》地权属争议》解决前任何一方【不得砍伐《有争议林地上的林木!不得改?变有:争议:林地及附着物现状 ! ,    林地权属】争议依法解决后【县,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:当及时?发放林权证 】第,。十七条对《尚未取?得,林权证?。的林地下列材料可以!作为处理林地—权属争议《的依据 》   ? (:一)土地改》革以来人民政府依法!颁发:的土地权属证—书; ?     》(二:)土地改革》时期按规定不发土】地证的林木、林地】的土地清册; 【。     (三)二!十世纪?六十年代初实行定!土,。地,、定劳力《、定农具、定牲【畜时确定土—地权属的《。土地:清册;?  ? ,  (四)县级【以上人民政》府批准?成立国有的林场、农!场等企事业单—位时确定该单位经营!管理范围的总—体设计书及附—图;     】(五)承包》造林合同、》造林:验收档案材料—。; :  : ,  (六)县级【以上人?民政:。。府的林地权属争【议处理决定(—对同:一,起林地权属争—议有数次处理—协,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!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!终决: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!府作出的《最后一次决》。定为依据《);     (!。。七):人民法院生效的【判,决书、裁定》书; 《    (八)法】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依据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