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山】区地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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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【 ,一般规定《
【
6.1.》1 山区(包【。括丘陵地带)地【基,的设计应对下列设】计条件分析认—定
! 1 《 建设场区内在自然!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!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!的断层、破碎带【;
】。 , 2 在—建设场地周围有无】不稳定的边坡;【
》
》3 施工过程中因!挖方、填方、堆载】和卸:载等对?山坡稳定性的影【响;
【。
》4 : 地基内《岩石厚度及》空间分布情况、【基岩:面的起伏情况、有】无影响地基稳定性】的临空面;
!
》 5:。 建筑地基—的不均匀性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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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6 岩溶、!土洞:的发育程度有无采】空区;
【
》 7 出现危岩崩!塌、泥?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!的,可能性;
》
】 8 地面水【、地下水《对建筑地《。基和建设场》区的影?响,
》
6.1《.,2 在山》区建设时应对场区作!出,必,要,的工程地质》和水文地质评价【对建筑物有潜在威】胁或直接危害的滑】坡、泥石流、崩塌以!及岩溶、土》洞强烈发育地段不】应选:作建设场地
】
6.》1.:3 山区建设工】程的总体规划—应根据使用》要,求、地形地质条件】。合理布?置主体建筑宜设置在!较好:的,地基上使地基条【件与上部结构的要求!。相适:应
6】.1.4 山区】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和!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!山地植?被当:必须改变排水—系统时应在易—于导流或《拦截的?部位将水引出—场,外在:受山洪影响》的地段?应采取相应的排洪】措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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