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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6.2 土岩【组合地基
—。
?
6.》2.1 建筑地基!(或被沉《降缝分隔区段—的,建筑:。地基)的主要—受力层范围内如遇】下列情况之》一者属于土岩组合地!基
】 1《 下卧基岩—表面坡度《较大的地基;—
》
, , 2 》 石芽密布并—有出露的地基;
!
?
3 大!块孤石或个》别石芽出露的地基】
?
?6.2.2 当】地基中下卧基岩面为!单向倾斜、岩面坡度!大,于10%、基底【下的土层厚》度大于1.》5m:时应按下列规定【进,行设计
》。
【 1 当结构类】型和地质条件符【合,表6.2.2-1】的,要求时可不作—地基变形《验,算
?
表6.2】.2-1 》下卧基岩表》面允许坡《度值
—
—
》 2 不》满,足上:述条件时应考虑刚性!下卧层的影响—按下式计算地基的】变形
】sgz=β》gzsz 【。 (6!。.2:.2)
】
式中?sgz具刚》性,下卧层时地基土的】变形计算值(mm】),;
:。
?
: βg】z刚:性下卧层《对,上覆土?层的变形增大—系数:按表6.2.2-】2采用;
!
— s:。z变:。。。形计算深度相当于实!际土层厚度》。。按本规范第5—.3.5《条计算确定的地基最!终变形计《算值(m《m)
表!6.2?.2-2 》具有刚性下卧层时】地基变形《增大系?数βgz《
【。。
《
注h?基底下的土层—厚度:;,b基础底面宽度
】
,。
》 3 》 在岩?土界:。面上存在软弱层【(如泥化带)时【应,验算地基的整—体稳定性
!
: 4 》 当土岩《组合:地基位于山间坡地、!山麓洼地或冲沟【地带存?在局:部软弱土层时应【。验算软弱下》卧层的?强度及不均匀变形】
?
:。
6.2.3— 对于石芽密【布并有?出露的?地基当石芽间距小于!2m:其间为硬塑》或坚硬?状态的红《黏土时对于房屋为】六,层和六层以下—的砌体?承重结构、三层【。和三:层以下的框架—结构或具《有150《kN和1《50kN以》下,吊车的?单层排架结构其基底!压力小于200k】Pa可不作地基处】理,。如不能满足》上,述要求时可利用【。。经检验稳定性可靠的!石,。芽作支墩式基础也】可在石?芽出露部位作褥垫当!。。石,芽间有较厚的软弱】。土层时可用》碎石、土夹石等【进行置换
!
6.2.4 对!于大块孤石或个别石!芽出:露的地基当土层【的承载?力特征值大于15】0kPa、房屋【为单层排《架结构或《一、二?层砌体承《重结构时宜》在,基,础与岩石《接触的部位采用【褥垫:进,行,处理对于多层—砌体承?重结构应根据—土质情况结合本规范!第6.2《.6:条、第6《.2.7《条的规定《综合处理《
?
:
6.?2,.5 褥垫可采】用,。炉渣:、中砂、《粗砂、土《夹,石等材?料其厚度宜》取300mm—~500mm夯【填度应?根据试验确定当无】资料时夯填度可按】下列数值进行设计】
》
? 中砂、粗—砂 ! 《。 — ?。 0.87±【0.05《;
】 土《夹石:(其中碎石含量为2!0,%,。~30?%) ?。 0.?70±0.》05
【
注—夯填度为褥垫夯实后!的厚度?与虚铺厚度的比【值
6.!2.:6, 当?建筑物对地基—变形要求较》高或地质条件比较复!杂,不宜按本规范—第6:.2.3条、第6】。.,2.4条有关规定】。进行地基处》。理时可调整》建筑平面位置或【。采用桩基或》梁、拱跨越》等处理措施》
:
《6.2.《7 在地基压缩】性,相差较大的部位宜】结合建筑平面形状、!荷载:条件设置沉》降缝沉降缝宽度【宜取30mm~5】0mm在《特殊情况下可适【当加宽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