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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》 山区地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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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:.1 ?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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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》.1.1 山【区(包括丘陵地【带)地?。基的设?计,应对下列设计—条件分析认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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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 建设场区内在自!然条件下有无滑【坡现象?有无影响《场地稳定性的—断层、破碎带;【
:
》 , 2 在—建设场?地周围有无不稳定】的边:坡;
《。
— , 3: 施工过程中因挖!方、填方《、堆载和《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!的影: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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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4 【地,基内岩石厚度及空间!分布情况、基岩【面,的起:伏情况、有无—。影响地?基稳定性的临空面】;
:
—。。。 5 建筑】地基的不均匀性【;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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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6 岩】溶、土洞《的发育程度有无采空!区;
! 7 —出现危岩崩塌、泥石!流等不良《地质现象的可—能性;
! ?。 8 《地面水、地下水对】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!的影响
!6.1.2 — 在山?区建设时应对场【。区作出必《要的工程地质—和水文地质评价【对建筑物有潜在威】胁或直接危害—的滑坡、泥石流、】崩塌以及岩溶、土洞!。强,烈发育地段不应选作!建设场地
》
6.【1.3 山区【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!应根:据使用要求》、地形?地,质条件合理布置主体!建,筑,宜设置在较好的【。地,。基上使地基条件【与上部结构的要【求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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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6.1?.4 《山区建设中应充分利!用和:保护天然排水系统和!山地植被当》必,须改变排水》系统时?应,在易于导流或拦【截的部位将水引出场!外在:受山洪影响的—地段应采《取相应的排洪—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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