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 山区地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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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【 一般规定
【
》
6.1.1 】 ,山区(?包括丘陵地带—)地基的《。设计应?对下:列设计条件分析认】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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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 建设场区内在自!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!。象有无?。影响场地稳定性的】断层、破碎带;
!
?
《 2 在建设【场地周围有》无不稳定的边坡;
!
!3 施工过程【中因挖方、填—方、堆载和卸载等】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!。;,
《
—4 地基》内岩:石厚:度及空间分布情况】、基岩面《的起伏情《况、有无影响地【基稳定性的》临空面;《
【 5《 建?筑地基的不均—匀性;
! 6》。 :岩溶、土洞》的发育程度有无【采空区;
】
?。 , 7 》出现危岩《崩塌、泥石流—等不良地质现—象的可?能性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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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】 地:面水、地下水对【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!的影响?
6【.1.2 在山】区建设时《应对场区作出—必要的工《程地:质和水文地质评价】。。对,建筑物有潜》在威胁?或直接危害的滑坡】、,泥石流、崩塌以及】岩溶、土洞强烈【发育地段《不应选作《建设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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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》.,3 山区建—设工程的《总体规划应根据【使用要求、地形【地质条?。件,合理布置主体建筑】宜,设置在较好》的地基上使地—基条件与上》部结构的要求相适】应,
6.】1.4 山区建设!中应充?分利用和保》护天然排水》。。系统和山《地植被当必须改变】排水系?统时应在易于导流】或,拦截的部位将—水引出场外》在受山?洪影响的地段应采】取,相应的排洪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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