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!
《第四十二条》。 物业服务》企业应当《具有独立《的法人资格》。依,。法取得?物业服?务企业资《质并在其资》质许:可的范?围内从事《物业管理活动任【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转让《、出租或《者转借物业》服务企业资》质证书
】 外:地,物,业服务企《业进入?。本市从?事物业管《理活动应《当向市房产》主管部门备案
】第四十三条 从事】物业管理的》人员应当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】职业资格证》。书不得转让、出租、!转借
第四十四】。。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!域由一个物业服【务企业实施》物业管理《。
,。
第四十五条— 业主委员》会应当与业主大会】。选,聘的:物业服?务企:业,订立书面的物业【服,务合同
— 物业服务合】同应当对物业管理】事项、服务质量、】服务费用、双—方的权利《义务、专项维修【资金的使用、物业】管,理用房、合同期【限、违约责任等内容!进行约?定并公示
— 物业—管理服务事项主要】包括:
,
《 (一)共用部位】和共用设施设备的】使用、维修、养护和!管理:;
《 (二)电梯】。。、智能系统等设备】的运行服《务;
?
: (—三)环?境卫生?清扫保洁和绿地【、树:木,、,。。绿,化设施的养护、【管理:;
! (四?)物业装饰装修【的,管理:;
《 ?。 , (五)车辆行】驶和:停放秩序的服务、管!理;:
《 《 (六)公共秩序维!护、安全防范等【事项的协助管—理服务;
》
? 《(七)为业主提供日!常,生活服务和》。便利;
】 (《八)物业资料—。的,查询服?务和管理
第【。四十六条 物—业服:务,合,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!物业服务企业与【业主大会《。应当协?。商续约事宜双方【续,约的应?当重新签订》物业服务合同双【方不再续约的合【同,终止:前物业?服务企业应》当继续按《照合同约定提供【。服,务,。业主应?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!费
第四十【七条 业主、物业服!。务企业应《当遵守法律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】约履行物业》服,务合同?一方违约另一方可】以依照物业服务合】同追究违约方的责】任,业主:不,得采用拒交物业服】务费及?其他费用《等方式拒不履行【合同:;物业服务企—业不得采用降低物业!服务质量或者中断】物业服务等方式拒】。不,履行合同
— 物业所有】权转: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!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!务费
第四十八】条 物《业服务合《同终止?时物业?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!委员会?交还下列资》料和财物
》。
》(一)?本条例?第三十八《条规定的《资料;
《
, (二—),物业管理用房;
】
(三【)物业?。服务期?间改造、维修、【保,养有:关物业形《成的技?术,资料;
— (四)物业服!务期间业《主出资配置的固定设!。施设备;《
(【五)其他应当移交的!财物、资料
】 新选聘的物】。业服务企业承接物】业时:业主:。委员会应当》向物业服务》企业移交《前款规定的》资料和财物
【第四十九条》 业:。。主,大会选聘新》的物业?服,务企业的原》物业:服务企业应当与【业主委员会做好交】接工:作不得?以业主?欠交物业服务—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!等理由?拒不交?。接;新物业服务【企,业按合同约定的时】间进入?物业管理区域服务】
第五十条 物业!服,务费标准由业主和】物业:服务:企业按照公》平、合理以及服【务费与服务水平相适!应的原则在》物业服务合同—中约定?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!物业服?务费标准公示并报】物业所在地》。区、县价格主—管部门备《案
》。 , 物业服务》企业为业主或者物】业使用人提供物业】服务合同《约定以外的服—务的:。可以另行《。收费
?
第五十《一条 业主应当【根据:物业:服务合?同的约定交》纳物业服务费用业】主与物?业使用人约定—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!业服务费的从其约】定业主负连带—交纳责任
— 电梯、转供!电和二次供水等【设施运行费》用未纳入物》业服务费的物业服】务企业应当按照实际!支,出和约定的收费【方式:向相:关业主公平、—合理分?摊并:定期公布
第五十!二条 物业管理【区域内供水、—供电、?供气、通信、有【线电视等单》位应当向最》终用:户收取有关费用
! , , 供水、》供,电、供气、》通信、有线电视【等,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!。务企:业代收有关费用也不!得,因物业服务企业拒】绝代收代缴费用【。而停止提供服—务,
《 物业服务企业接!受委托代收有—关,费用的不《得向业主或》者使用人收取手续费!。等额外费用》。
第五十三—条 :房产:主管部?门,应当加强《。对物业服务》企业的监《督管理建立投诉受理!制度及时协调处【理物业管《理纠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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