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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章 前期物业管】理
》第,二十:。九条: 在业?主、业主大会选聘物!业服务企业之前【建设单位《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!的前:期,物业服务合》同
第三十—条 建设单位—。在销:售物业前应》当,制定临时管理—规约对有关》物业的使用、维护、!管理业主的》共同利益《业主应当履行的【义务违反临时—管理规约应当承担】的,责任:等事:项,依法:作,。出约:定并在与物业—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!前向物业买受人【明示物业买受人【应当对临时管理规约!予以书面《确认并受其约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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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建设【单位制定的临时【管,理规约不得侵害物】业买:受,人的合法权益—。
第三十一条【 住宅?物,。业,的建设单位应—当通过公开》招标方式选》聘具有相应资质【的,物业服务企业—实施:前期物?业管理
】。。 投标人》少于三个《或者住宅物业规划总!建,筑面积小《于二万平方米的项】目经:物业:所在地区、县—房产主管部门批准】可以采用协议方式】选聘具有相应资【质的物业服》务企业
提倡【非住宅物业》。的建设单位》通,过招投?标方式选聘具有相】。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!业,。
第?三十:二条 住宅物业的建!设单位通过公开【招标方式选聘物业】服务企业的应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】限完成招投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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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(一)?预售的在申请商品】房,预售许可证》前;
》 (二)现房!出,售的在出售之日起】三十日?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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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】)非出售的在交【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!前
第三十三条 !建设单位与物—业买受人签》订的买卖合同—应当:包含前期《物业: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!载明由物业》买受:人交纳前期物业服务!费的时间、标准【和方:式
】前期物业《服务费标《。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!服务企业约定物业】服,务企业应当》将约定的《标准向物业所—在地区、县价格主】。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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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四条 建设单【位,应当按照物》业总建筑面积千【分,之二至千分之—三的:。标,准配:置物业管理用房;三!万平方米以》下的物业《项目物?。业管理用房的建【筑面积不得》少于:一百二十平方米【
? , 物业管—理用房?应当是?地面以?。上具备水、电—、采光、《通风等基《本设施的房屋地下室!、车库(棚)—、楼梯间、垃—圾房、变电》室,、设备间、》架空层、公共门【。厅、过道、》人防工程以及层【高,。不足2.2米的【房屋等?不得:作,为物业?管理用房《
【业主委员《会办公用房应当【。从物业管理用—房中安?排其:建筑:。面积不少于二十平】方米:
《 , 建设单位应当将!物业管理用房纳入】建设项目总》体,规划与建设项—目同: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!同步交?付使用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?应当将物业管—。理用房的《位置和面积》纳入建?设项目?修建:性,详,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!设计方案的》审查内容
第三】。十五条 物业管【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!全体业主主要用于物!业服务?企业办?公、工作人员值班】以及存放《工具材料未经业主大!会同意物业服务【。企业不得改变—物,业,管理:用,房的用途
—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!位在交?。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!管,。理用房、共用场地、!共用:设施设备配置独【立的水、电计量器具!
第三十七条 物!业服务企业在承【接物业时应当—对,物业共用部》位、共用设》施,设备进行查验发【现问题应当书面告】知建:设单位建设单—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!
第三十八—条 在办《理物业?承接验?收手续时建设单位】。应当向物业服务【企业移?交,。下,列资料
》 : (一》)竣工总《平面图单体建筑、结!构、设备竣工图配套!设施、地下管—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!验收资料;
【 》(二)?设施设备的安装、使!用和维护保养—等技:术资料;
— 》(,。三)物业《质量保修《文件和物业使用说】明文件;
! (四)物业管理!用房资料及物业【管理所必须的—资料
》 物业服【务,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!服务合同《终止时?将上款规定的资料】和物业管理用房移】交给业主委员—会,
第三十九条 】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!。业,时建设单位应当将】物,业管理?用房移交物业服务】企业并?为物业?服务企业启》动工作提供必要【。的,条件
《第四十条 物—业竣工?验收合格且符合【合同约定交付—条件:的方可交付》物业:买受人物业交付买】受人后物业服务费】由物业?买,受人交纳《;已竣工但尚未出售!或者:尚未:交付物业《。。买,受人的物业服务费】由建设单位交—。纳
】建设单位送》达书面?入住通知后》物,业买受人在限—定期限?。内无正当理由不办】理相关收房手—。续的视为交》付其物业服务费由】。建,设单:位垫付?物业买受人办—理房屋所有权—证,时,由物业买受人返【还建设单位垫付【的费用
建—设单位?限定物业买受—人,办理收房手续的时】间不得少于》二个月
第—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!在物业?交付使用时应当向】物业买受人提—供质量保《证,书并按?照国家规定的保【修期限和《保修范围承》担物业的《保修责任并在物业】管理区域内》公布维修《联系电话《和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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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物业?服务企业应当协助】业主或者业主—委员会联《系建:设单位落《实保修责任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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