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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》二章 ? 业主、业主大会及!业主委员会 — 第七条— 房:。屋的所有权人为业】主 第八条 业】主在物业管理—。活动中享有下列权】利   【 (一《)按照物业服务合同!。的,约定:接受:物业服?务,企业:提供的服务》; :    (二)提!议召开?业主: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!理的有关事项提出】建议;?  ?。  : (三)提出制【定和修改管理规约、!业主大会议》事,规则的建《议;    (!四):参加业?主大会会议行—使投票权; —    (五)】。选举业主《委员会成员并享【有被选举权; 】 ,  : (六)《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!作;:    (【。七):监督物业服务企业】履行物业服务合【同;   — :。。。(八)对《物业共?。用部位、共用—。设施设备和》相关场地《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!和监督权; 【  : (九)监督物业!。共用部位《、共用设施》设备专项维修—资,金(以下简》称专项维修资—金)的管《理和使用;   】 (十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权利 ? 第九条 业主【在物业管理》活动中履行下—列义务  —  (一)遵【守管理?规约、业主大会【议事规则; 【  : :(二)遵守物—业管:理区域内物》。业共用部位和共用】设施设备的使用【、公:共秩序和环境—卫生的?维护等方面的规【章制度;  【  : (三)执行—业主大会的》决定和业主大—会,授权业主委员—。会作出的决定—;    — (:四)按照《国家有关规》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!; : ,   ? (五)遵守房屋】装饰装修的有—关规定和要》求;    (!六)按时交》纳物业服务费—用;    】(七)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?。。其他义务 第【十条 一个物业管】理,区,域成:立,一个业主大》会   》 物业管理区域】的,。划分应当考》虑物业的共用—设施设备、共用【。场地、建筑物—。规,模和社区建设—等因素物业》管理区域具体划分】办法按照省有关【规定执行《 第?。十一条 同一个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】业主:应当在物业所—在地的区、县房产】主管部门或者—街道:。办事处、乡镇—人民政?府的指导下成立【业主大会《。并,选举产生《业主委?员会业主较少—且经:全体:业主一致同意决定】不,成立业主大会的由】业主:共同履行《。业主大会和业主【委员会职责 — 第十二条 下【列事项由《业,。主共同决《定    【(,一)制定和》修改业?主大会?议事规则;   ! (二)制定和修!改管理规《约;    【 (三)《。选举业?主委员?会,。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!成员:; : ,   《(四:)选聘和解》聘物业服务企业;】    (五】)筹集和使》用专项维修资金【;   》。。 (六)》改建、重建》建筑物及其》附属设?施; ?    (七【)有关共有和共同】管理权利的其—他,重大事项    ! 业主大会决定【前款:第五项、第六项【规,定的事项应当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】以,上的业主且占总人】数三分之二以上【的业主同意;—决定前款规》定的: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!部分占建筑》物总:面积:过半:数的业主且占—总人数过半数的【业主同意 —第十三?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!出售并交《付,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!达到总建筑》。。面积百分《之,五十以?。上的:应当召?开,首次业主《大会会?议 :。    新建【物业达到前款—规定条件的建设【单位:应当以?。书面形?式在物业管》理区域内公布 【。 第十四条》 符合召开》。首次业?主大会?会议条件《的应当?经十名?以上业主向物业所在!地街道办事处或【者乡:镇人民政府提出【召,开首次业《主大会会议的—书面要?求  《。  街道》办事处、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】在收到书面要求后】。二十日内会同—。区、县房产主管部门!指导和协助业—主推荐产生业—主,大,会筹备组 —   业主大会筹!备组由?业主代表、建设单位!代表、社区居民委员!会或者村民》委员:会代表组成其中【业主代表人数不得】低于百分之七十业主!大会筹备组成员名】。单确定后《应当以书面》形式在物业管理【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!不得少于十》五日:    —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!服务企业应》当协:。助业:主大:会筹备组工作—提供业主《名册、物《业的基?本资料(《包括物业建筑物、】设施设备和相—关场:地等)和已筹集【的,专项维?修资金情《况,等文件资料》。。并提供必要的工【作条:件 第十五—条 业主大会—筹备组应当履行【下列职责《    》 (一)确定首次】。业主大会《会议召?。开,的时间、地》点、形?式和内容;   !。 (二)草—拟业:主,大会议事规则和管】理规约?; ?。 ,  (三)根据】业主名册确认—业主身?份; 《   《(四)?确定业主委员会【成员候选人》产生办法和名单;】    (五】。)做好?召开首次业主—大会会议《的,其他准备工作  !  前款》第一:。项、第二《项和第四项的—内,容应:当在首次业主大【会会议?召开十?五日前以《书面: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!内公:告 ?   业主大会】筹备组履行》职责的期《限应当到首次业主大!会会议选举产生业】主,委员会之《日终止 第—。十六条 业主—大会会议《可以采?用集体讨论的形【式也可?以采用书面》征求意见《的形:。式,;但是?。应当有?物业管理区》域内专有《部分占建筑物总【面积过半《数的业主且》占,总,人数过半数的业主】参加 《   业主—委托代理人参—加业主大《会,会议的应当出具书】面,委托书明确》委托权?限和期限等内容【 ,    业—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!征求意见形式的可】以,按照幢或者单元【为单位推《选一名业《主负责收集本幢【或者本单元其他业主!本人:签字:或者盖章的书面【意见提交业主大会 ! 第:十七条 业》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!约定业主大会的议事!方式:、表决程《序、业主委》员会的?组成和成员》任期:、业:主大会定期会议的】时间和形式、—召开:业主:大会临时会议的【条件:、业主投票权—的确定方法等事【项 第《十,八条 管《理规约应《当对有关物业的【使用、?维护、管理业主及物!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!守,的行为?准,则业主的共》同利:益和义务以及违反】管理规约应当承【担,的责任等事项—依法作出约定 】第,十九:条 业主委员会负】责,执行业主大会决定】的,事项履行下列—职责   — (?一,),召,。集业主大会会议【报告物业管》理的实施《情况;?    (【二)代表业主与业】。主大:会选聘或者解—聘的物?业服务企业》签订或者《解除物业服务合同;!  ?  (三)—听取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!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!履,行物业服务》合同;    】。 (四)《组织筹集专项维修】资金并?监督使?用;:    (【。五)督促业主按时交!纳物业服务费;【    (【六)召集业主大会会!议进行?业主委?员会换届和补选; !    (七【)督促业主》和物业使用人遵守法!律、法?规和管理规》约;   — (八《)劝阻业主或者物业!使用人?违章装饰装修房【屋;    】(九)业主大会【。赋予的其他职—责  《 ,。 业主委员—会,不履行前款第—二,项、第六项职—责的物业所在地街道!办事处?或者乡镇人民—政府应?当,进行协调;协调【不成经百分》之二十以上的业【主向物业《所在地街道办—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!府提出选举新—的业:主委员?会的街道办事处、乡!镇人民政府应当【。指,导、协助选》举新的业主》委员会 》 第二十》条 业主委》员会成员《由五人以上单—数组成业《主委员会在》其成员中选举—产生主任一名和【副主任?一,至二名   【 选举业主委员】会,成员时应当》按照成员人数—的百分之四十—配备:候补成员业》主委员会成员缺【员时应?当由候补成员—递补候?补成:员全部递补为成员】后仍有?缺员的?。应,当召:开业主大会》会议补选    ! ,分期开发的物—业,达到首?次业主大会会议召】开,条件时一般选—举五名业主作—为业:主委员会成员以后各!期交付使用时按照业!。主大会议《事规:则增选成员 第】二,十一条 业主委【员会成?员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】    —(一)遵守国家【有,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;: :   (二—)具有?。完全民事《行为能力《;  《  (三)遵守】业主:大会议事规》则,。和,管理规约按时交纳】物业服务费》;   》 (四)身体健】康热心公益》事业责任《心强公正廉洁—具有:一定组织能力; 】    》(五)能保》证必:要的工?作时间;   】 , (六)本人、【配偶以?及直系?亲属未在本》物业:管,理区域的物业—服务企业中》任职 ? 第二十二条— 业主委员会应【当自选举《产生之日起》三十:日,内向物业所在—地的区、县房—产,主管部门和》街道办事处》、乡镇人民》政府:备案并提交下列资】料 :    (一【),。业主大?。会成立和业主委【员会选举情况的书】面,报告; 》   ?。 (二)业主大会审!议通:过的业主大会—议事规则和管理【。规约:。; :  :  (三)业主】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!况,。    —业主委员会备案的】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!。自变更之日起三【十日内?将变更内容》向物业所在》地的区、《。县房产主管部门【。。和街:道办事处《、乡镇人民政—府备案 第二【十三条 经三—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!会成:员,提议:或者业主《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!要时应当《及时召开《业主委?员会会议业》。主委员会会议—应当有过《半数成员出席作【。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!员半数以上同意【 :第二十四条 业【主委员会成员因【物业转?让,、灭失等原因不【再是业主的》其成员资《格,自行终止    ! 有下列情形—。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!议通过业主委—员会成员资格—终止 《 ,  (一)因疾病!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!能力的;   】 (?二)有?。违反管理规约—或者:。。侵害业主《合法权益行为的;】    —(三)任职期间被依!。法,追究刑事责》任,的;    】(四)以书面形式向!业主:大会或者业主委【员会提出《辞呈的; —   (五)有】拒不交?。纳物业服务费等【不履行业《主义务?行为的;    ! (六)《其,他原:因不宜担任业主委】员,。会成员?的 第二十五条】 业主委员会任【期,。届,满二个月前应当【。召开业主大》会会议进《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!选举无正当理—由逾期未换届的物】业所在地《街道办事《处或者乡镇人民【政府应当《协调督促其按时完成!换届:选举工作《 :   新》。。一届业主委员会产】生后原业主委员会】应当在十日内将【。。其保管的有关—财务凭证《、,档案等文件资料、印!。章,以及其?。他属于业主共同所】有,的财物移交新—一届业主委员会【并做好其他》交接:工作业主委员会成】。员,资格终止的》应当自终止之日起】三日内将其》保管的有关资—料、印章和财物【移交:业主委员会》 第二十六条【 业主大会、业【主委员会应当依【法履行职责不得【作出与物业管理【无关:的决:定不得?从事与物业管—。理无关的活动 】。   业主大【会、业主委员—会作出的决定违反】法律、?法,规的物业所在—地区、县房产—主管部门或者街【道办事处、》乡镇人民政府—应当责令限期改【正或:者撤: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!业主 第二十【七条: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!作的经费由》全体业?主承担;有物业共用!部,位、共用设施—设备:经营:收益的?可以从经营》收益中?列支经费筹》集、管理、使用的办!法由:业,主大会决《定 ?   业主委员】会工作?经费收支《情况应当每半年【在物业管理》区域内?的显著位置公布接受!业,主的监督《 第二十八条 物!。。业管理实行》联席会议制》度    【物业管理联》席会议由区、县房产!主管部门《负,责组织召集由—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!民政府和社区居民】委,员会、村《民委员会以》及公安派出所、业主!委员会、物》业服务?。企业、相关行政部】门等各?方代表组《成 :    物业管】理联席会《议主要协调》解决:下列问题 》   ? , (一)《业主委员会不依法】履行职责; —    (—二,),业主委员会换届过】程中出现问题; !   (三—。)履行物业服务合同!中出现重大问题;】。    (四】)物业服《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!程中:。出,现问题; —   (五)需】要协调解决的—其,他物业管理纠—纷 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