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 第四章《 申请与核准 】 第十六》条 :廉租:住房保障实行—申,请、审批制》度申请廉租住房【。保,障应当提《供下列材料: 】    》  (一)民政部门!出具的?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!户,口所在地街道办事】处,或镇:。人民政府出具—的收入证明;—。     】 (二)房》屋所有?权证和房《屋租赁证《明;    !  (三《)户口?所在地街道》办事处或《镇,人,民政府出具》的现有住房情况【证明;   !   (四)家庭成!员身份证和户—。口,薄;  【    (五)【市、县(区)人民政!府,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! 《 第》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!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!办,理: 《 :     (一)由!申,请家庭?。的户主向户口所在】地,街道:。办事处或镇人—。民政府?。提出书面申请;【 :  ?    《(二)街道办事处】或镇:人民政府应当—自受理之日起30日!内就申请《人的家庭收入、家】庭住:房状况、家庭财产等!是否符合《规定:条件进行《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!张榜公?布并将初审》意见和?申请材?。料一并报送市、县(!区):住房保障《主管部?门;    !。  (三《)住房保障主管【。部,门应当自收到—申请材料之日—起,15:日内就申请人的【家,庭,。住房状况是否—符合规定条》件进行核查》提出审核意见并【。将符合条件的申请】人的申?请资料转同级—民政部门;》   —  : (四)民政部【。门应当自收到—申请资料之日起15!。日内就申请人的家】庭收入、家庭财产等!是否符合规定条件】。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!同级:住,房,保障主?管部门; —     — (五?)经:。审核家庭收入、【家庭住房状况、家】庭财:产符合规定》条件的由住房—保障主管部门予【以公示公《示,期,为15日对》。经公示?无异议或《经调查异议不成【立的作为《廉租住?。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!书面通知申请—。人并向?社会公开登记结【果经:。。审核不符《合规定条《件的住房《保障主?管部门应《当通:。知申请?人并说明理》由    !申请人对《审核结果《有异议的可》以向住房保障主管部!门申:诉 》 第十八【条 住房保障、民】政等有?。关部门以及》街道办事处、镇【人民政?府可以通过入—户调查、邻里访问以!及信函索证等—方式对申请人—的家庭收入和住【房状:况等进行核实—。申请人及有关—单,位和个人《应当:予以配?。合如实提供有关情】况 【 第?十九条 住房保障主!。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!登记的城市低收入】。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!水平、住《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!序以及个《人申请的保》障方式等确定—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!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!。    》 对已经登【。记为廉租住房保【障对象?的城市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家庭凡—申请租?。赁住房货币补贴的】要优先安排发放补】贴基本做到应保尽】保 : ,   实【物配租应当优先面】向已经登记》为廉租住房保障对】象,。。的孤、老、》病、残等特殊困难】家庭和城市》居民最低生》。活,保障家庭以及—其他:急需救助的家庭【。 , — ,第二十条 对轮候到!位的城市低》收入:住房:困难家庭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!当按照已确定—的保障方式与—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!。。协议:或者廉租住房租【赁合同?予以:发放租赁住》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!住房    【 发放租赁住】房补贴和配租廉租】。住房的结果应当予以!公布 ! 第二十一》条, 租赁?住房补贴协议—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!。贴额度?、支付方式、停止】发放租赁住房补【贴,的,情,形等:内容   — : 廉租《住,房租赁?合同应?当明确下列》内容: 【    《 (一?)房屋?的位置、朝向、【面积、结《构、附属设施和【设备状况; 【 :   ?  (二)租金及】。其支付方式; !     》 (三)房屋用【途,和,使用:要求; 【     (—四)租赁期》限,; ? ,      —(五:)房屋维修责任; !      (!六)停止实物配【租的情?形; —     》(七)违约责—任及争议《解,。决办法; 】     (八)其!他约定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