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, :。 ,。 :第三:章 保障资金及【房屋来源 — 第?十条 廉租住房【保障资金采》取,多渠道筹《措主:要来:源,。包括:  】   (一)年度财!。政预算安排》的廉租住房保障【资金;   !  (二《)提取贷款风险准备!金,和管理费用后—的住房公积》金增值收《益的余额《;     !(三:),土地:出让:净收益中安》排的比例不低—于10%《的廉租住房保障资】金;   】  (四)政府的廉!。租住:房租金收《入; 《    》 (五)《社会捐?赠及:其他:方式筹集的资金 ! 第十一》。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!金实行财政》专户管理《、,分账核算、专款【专,。用专项用于》廉租:住房:补贴的发放、廉租住!房的新建、改建、】收购、?维修和管理等不得挪!作,他用      !财政部门对廉—租住房保障》资金的管理使—。用,。实行监督 》 第十》二条 实《。物配租的《廉租住房来源—主要:包括:? :    (》一)政?府新:建,、收购的住房—;     (】二)腾退《的公有住房; 】   ? (三)社会捐【赠的:住房;   【  (四)其他渠】道筹集?的住房 — ,第十三条 》廉租:住房建设《用地采取划》拨方式并在土—地供:应计划中优》先按排并在申请年】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!。出确保供应   ! 廉租—住房建设用地的【规划布局应当—考虑城?市低: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!   ? 《廉,租住房建设应当【坚持经济《、,适用:的原则提高规—划设计?水平:满足基本实用功能】应当按?照发展节能省地【环保:型住宅的要求推广】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!工艺严格执行国家质!量安全标《准 】 第十四条 新建】廉租住房应》当采:取配套建设与相对】集中建?设相:结合的方式主—要在经济适用住房、!普通商品住房项目】中,配套建设 —   ? 配套建设的廉!租住房应当在用地】规划、国有土地划】拨决定书或者国有土!地,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!确配套建设的廉【租住房总建筑面积】、套数?、布局?。、套型以及建成后的!移交:。或回购等事》项 : — 第十五条 廉【租住房建设免征【行政事业性收—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!的经营、《。服务性收《。费减半征收依—法进行的廉租住【房免收租赁》手续费免收的行【政,事业性?收费包括《防空地下室易—地建设费免收的政府!性基金包括城市基】础设施配套》费、散装水泥专项资!金、:新型墙体材料专【项基金、城市教育附!加费:、地方教育附—加、城镇公》用事业附加》等项目 》   ?  廉租住》房有线?电视和供水、供【电、供热《、排:。水、通?。讯、道?路等市政公》用设施由各经营【单位出?资配套建设并减免入!网、管网《增,容等:。经,营性收费    ! 政府》或政府?认定:的,。单位新?建、购买《。、改建的廉租住房】社会捐?赠的廉?租住房房源、资金按!照国家规定》的有关税收政策执】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