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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第二—章 :规划与计《划 第—七条: 小:。城镇集体建设—用地及?农民:集体所有建设—用,地使用权流》。转必须符合》乡镇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及小—城镇建设规划 【 :    》小城镇?根据土地利》用总体规《划、城?镇规划?及小城镇的国民经济!和社会发展》计划编制小》城镇建?设规划报市人—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!  小城镇建设】规划必须坚持集约】用地和保护耕地的】原则小城镇建—设规划中建设用地规!模不得超《过土地?利,用总:体规划?确,定的小城《。镇建设用地规模 !第八条? 小:城镇依据乡镇土【地利:用总体规划、小【城镇建设规划、国】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计划及土地利用!的实际情况提出本】。。地下一年度土地【利,用年度?计划:建议经县(区)【人民政府审》查同:意后报市人民—政府国?土资源、计划行政】主管:部门   —小城镇?土地利用年度—计,划由市?人民政府统一—掌握、优先安排但建!设,用,。地总量原《则上不得《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!划如确需调整土【地利用年度计划【的必:须报市人民政—府审批   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