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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六章 建筑【退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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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九,条 建筑》。退让:是,指建、构筑物后【退规划用《地红线、道路红【线等的?距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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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建筑后退用地【红线按以下规定【计算
》。 , 《(一)相邻》建筑双方按》本规定第二十条至二!。十三条计算建筑【半间距计算后退距离!
(!。二)地下室后—退规划?用地红线的距离不】少于3米围墙基础】外缘线不得超越规划!用地红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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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一条【 建筑后退道路红!线距离按《照以下?规,。定,确,定,
(【一,。)建筑?后退道?路红线距离按表4.!1执行
— , : — , 《表4.1《 建?筑后退道路红—。线,距离控制《表 ? —(单位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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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注h-建《筑高度;《D-规划道路红线宽!度
》 (二)》影剧院、游乐场【、体:育馆、展《览馆、大《型商场等有大量【人流、车流集散的建!。筑后退主干路道路】红线不少于20米】;后退次干路不【少于1?0米;?后,退支路不少于5【米;并应留出—临时停车和回车场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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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三)?各类建(构》)筑物的基础、围】墙、:。挡土墙、护》坡、深基坑支护【、台阶、《阳台、?化粪池?及其它附属设施外边!缘后退城市规—划道路红线不小于】1.5?米
? , ? (四)地下室后!退,规划道路红线的【距离不少于3米【
第》三十二?条 沿城市高架】道路:两侧的建《筑,沿高架路主线边缘线!后退距离不》得,小于20米离匝道】边缘:线的:退后距离不得小【于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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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三条》 :道路交叉口转角处的!建筑物后退规—划道:路红线的距离—应满足视线、景【观要求多、低层建】筑不:小于5米高层建筑】不小于10米(均自!。。道路规?划红线直线段与【曲线段切点的连接】线算起?。)
】 ,。。第三十四条 — 沿铁路《两侧的建筑后退【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规!定(:铁路配套《设施除外)
【 《 , (一)铁路干【线两侧?的建筑与《轨道边线的距离不】小于2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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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《(二)铁路支线、】专用线两侧的—建筑与轨道边线的距!。离不小于1》5,米
!(三)铁路》两侧的围墙与轨【。道边线的《距离不小于10米】
— 第三十五条 】 新建、改建建(】构)筑物不得—占用电力《线路走廊空间—具体要求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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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三十六条 【 沿河道两岸的【建(:构)筑物应按—规划河道蓝》线后退距《。离河道蓝线的—划定:应在满足水利—、防洪等要求基础上!兼顾河道自》。。。然岸线?并满足城市规划、】景观规?划的要求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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