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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章《。 建筑《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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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《 建筑?间距应?当满足?消防、?交通、防震、环保、!安全、视觉卫生、工!程管线敷设、建【筑保护以及城市设计!等方面?的要求有日》。照要求的建筑物其】间距还?应同时?符合日照有》关管理规定但受遮挡!建筑为违法建筑、临!时建筑的其日—照要求不予考虑;】已与:相关权益人达—成协议的《待拆迁的建筑物其日!照要求可不予考【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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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九条 ?建筑间距《。指相邻?建筑外墙面(含【阳台、外廊、飘窗】)最近点之间的水平!距离 《
》 建筑—。半间距指建》筑,布局时相邻建筑的外!墙面(含阳》台、外廊、飘窗)各!自应当退让的最小】。水平距离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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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条 【居住建筑、》非居:住建筑半间距按以】下规定执行
】 ? (一)居—。住建筑半间距—
】 1【.建筑?。。计算高度小于等于2!4米的居《住建筑半间》距为计算高》度的0.4倍—且不小于《4米;?。山墙面半间距为4】米
【 》 2.》建筑计算《高度大于24米【、小于或《者等于?60米的《居住建筑面宽小于】。或者:等于40米的半【间距为13》米,;面宽大于40米的!半间距为计算高度的!0.4倍且》不小于15米 】
》。 : 3【.建筑计算高度【大于60米、小于或!者等于10》。0米的?居住建筑《面,宽小于或者》等,于40米的半—间距为15米;【面宽大于40—米的半间距》为计算?高度的?0.4倍
! 】 4.建》筑计算?高度大于《100米的超高层居!住建:筑面宽小于或者【等于5?0米的?半间距?为21米;面—宽大于50》米,的半间距为》40米
】。 》 (二)非居住建筑!半间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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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.建】筑计算高度2—4,米及以下的非居住】建筑:半间:距为计算高度的0.!4倍且不小》于4米;山墙面半间!距为4米
】
— 》2.建筑计算—高度大于2》4米、小于或者等于!。60米的非居住【建筑面宽小于或【者等于50米的【半间距为1》2,米,;面宽大于50【米的半间距为计算高!度的0.35倍且】不小于14》米 ?
》 】3.建筑计算高【。度大于60》米、小于或者—等于100米—的,非,居住建?筑面宽小《于,或者等于50米【的半间?距,为13?米;面宽《大于50米的—。半间距为计算高度的!0.35倍 —
》 【 4?.建筑计算高度大】于1:0,0米的超《高层非居住建筑【面宽小于或者等于5!0,。米的半间距为2【1米;面宽大于5】0米的?半间距为30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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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一条 居住建筑之间!、非居住建筑之间、!居住建筑《与非居住建筑之【间的间距按照—以下:规定执行 —。 ,。
【 (:一):相对布置夹角小【于或者等于4—5度的不小于本【。。规定第?二十:条的:相对面各《自半:间距之?和 : :
《 (二《)相对布置夹角大】于45度建筑计算高!度均为2《。4米以下的不—小于12米》;,其他建筑计算高度的!不,小于本规定第二【十,。条,规,。定的最?小半间距之和(见下!表)
— 】 : ,。 ? — 】 》 建筑最小半】间距表 《 【。 》 单位《米
】 (:三):错,位布置按以下—规定执行
【 — 1.项目【内的错位布置—
— 》 : (1)建筑计!算高度?小,于,等于24《米的最小间距为8】米;
《 》 ? , : (2)建【筑计算高度大—于24米小于等【于,6,0米的最小间距【为18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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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【 : (3)建筑计算!高度大于60米的最!小间距为24米;】
【 :。 , 2.项》目外的错位》布置
》。 【 》 (1)《建筑计算高度小【。于等于24米的按】照本条第(》。二,)款所确定的—最小半间距之和执行!;
《 》 】(2)建筑》计算高度大》于24米的按照本条!。第(二?)款所确《。定的:。最,小,半间距进行》。退让:同时需满足》消,防等规范要求—
【 第:二十二条 》。下列各类建筑—的间距按照以下【。标准执行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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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一)中》小学教学楼、—四班及以上托幼建筑!、医院病《房楼:之间以及与其他相】邻建筑的间距—除应当符《合相:应的设计规》范,。外还应当在本规定第!二十条所《确定的间距》的基:础上增加3》米执行; 》
【 ?(二)居《住建筑与建筑计算高!度4米以下的门卫房!、车:库人:。行出入口等独立设】置的附属建筑物的间!距应当符合相应设】计规范且不小于4米!; 《
(!三)工业建筑、物】流仓储建筑之间的间!距按照相应设—计规范?执,行;
— ? : (四)商》。住混合建筑以本规定!。第二十条执》行,;
》 (》。五)若相《邻地块已完》。成建设且不》满足:后退建筑半间—距要求的拟建—建筑应按规定—退足自身建筑半【间距:同时:。还应退出已建建【筑最小半间距—不足:。的,数,。值错位布置的情形】除,。外
】 ,第二十三条》 旧城改造区项【目建筑间《距按以下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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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!建筑计算高度—。小于等于《24米?的其间距按本规定】第二十?条至第二《十二条执《行; ?
— :2.建筑计算高度大!于24米的其间【距按本规《定第二?。十条:及第二十一条第【(一)、《(二)款所确—定的间距的基础上建!筑间距?。减少6米执》行同时应满足日【照及消防等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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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相邻建筑】。底层标高《不一:致时其间距按—照相对高度确—。定其:中一栋屋顶标高【在另一栋底层—室外地坪标高以下的!在满:足相关规范的前提】下建筑间距不—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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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条【 建筑平面不规】则的以?各立面宽度与—其延长线《形,成的剖?面宽度之和为建筑间!距计算面宽按照本规!定第:。二十:。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!定分别确定其—间距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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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!条 建筑退台【时按照本规》定第二?十条:。至第二?。十三条?的,规定:视其不同建》筑计算高度分别确】定间: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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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七条 》建筑与挡土墙、【护坡相邻时其外墙】面(含阳台》、外廊、飘窗)【与,挡土墙、护坡下【缘的最小距离不【得小于4《米住宅?类建筑?还应满足日照—通风的要求挡土墙】、护:坡应满足相关规范】。。要求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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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【 建筑的》拼接在?满足:相关规?范、景观、环境等】要求的情况下还【应,当符合以下规定【
《 (一)【建筑计算高度—大于60米》的,建筑不得拼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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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二)居—住建筑、非居住建】筑拼接时 —
【 —1.计算高度小于或!者等于?24米的建》筑之间拼接后的建筑!面宽不?得超过1《00米;
】 2!.计算高度大于【2,4,米,、小于或者等于60!米的建?筑与:计算高度小》于或者等于60【米的建筑之间拼接】后的建筑面宽不得超!过70?米
— (三)】非居住建筑不得与居!住,建筑拼接 【
【 (四?)拼接后的建筑【。面宽为立《面宽:度
【 (五)临—。街建筑可进行—适当的拼接但必须满!足相关规范要—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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