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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!。 计容建筑面积【的计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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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五条: 计:容建筑面积(是【指计入容《积率的建筑面积)的!。计算出现下列情【况的按以下规定执行!
【 (:一)居住建筑
】 ! 1.层高大—于3.?6米、?小于:或者等于5.8(即!3.6+2》。.2)米的》不论层内是否设有】夹层其?。计容建?筑面积按照该—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!倍计算;
!。 2.!层高大于5》.8米、小于或者】等于8(即5—.8:+2.2)》米的:不,论层内是否设有夹】层其:计容:建筑面?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!。面积的3倍计算;
!
》 》 3.?层高大于8》米的:以此类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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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 4.跃》层式居住建筑
【
《 】 : (1?)门厅、起居室【、餐厅的通高部分不!。超过该层套内—建筑面积的30%且!高,度小于或《者,等于6.6米—的,。该,通高部分《的计容建筑面—积按:照其水平投影面【积的1倍计》算;
】 《 《 (2)门厅【、起:居室、餐《厅的通高部分超【过该层?套内:建筑面积《的30%或者—高,度大于6.》。6米的按《照本条第(一)款1!、2、3《项的规则《计算
?
: :。 】 , (3《)除门厅、起居【室、餐厅《、,与起居室相》连的:封闭式阳《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!现通高情况的按照】本,条第(一)款—1、2、《3项的规则计算【
— (二)》商业建筑(》含各类?配套服?务建筑)
【 【 1.单层建【。筑,。面积小于20—00:。平,方米的
! 》 : (1)层高】大于5.1米—、小于?或者等?于7.3(》即5.1+2.2)!米的不论层内—是否设有夹层其计】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!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!计算;
【 ? ? 《。 , (2)层高大于】7.3米、小于或者!等于9.5(即【7.3+2.2)米!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!夹层:。其计容?建筑面积《按照该层水》平投影?面积的3《倍计:算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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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3)层高!大于9.5米的以】此类推
】 ? : 2.单层建筑面!积大于或者》等于2000平【方米的
《
【 【。 (1)层高大【于6米、小于或者】等于8.2(—即6+2.2—。)米:的不:论,层内是否设有—夹层:其计容建筑》面积按照该》。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!。倍计算;
— , 》 】(2)层高大于【8.2米、小于【。或者等于《10.4(即—8.:2+2.2)米【的不论层内》。是,否,设有夹层《其计容建筑》面积按?照该:层水平投影面积【的3倍计算;
【
【 】(,3)层高大于10.!。4米的以此类推【
— — : :(4)?有特殊?功能要求的须专题】论证
! (三)办公—建筑
】 1.层!高大于4.5米、小!于或:者等于6.7—(即4?。.5+2《.2)?米的不论其层内【是,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!筑面积按《照该层水平投影面】积的2倍计算;
! : 【 ,2.层?高大于6.7米、】小于:或者等于《8.9(即6.7+!2.2)米的不【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!层其计?容建筑面积按照该】层水平?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!;
《 , , : 》3.层高大》于8.9米的—以此类?推;
!。 ? 4.有特殊【使用要求《的须专题论证
】 : (四)建】筑公共部分的门【厅、:大堂、中庭等有特】殊功能?。需要的建筑》通,高部分按照》一,层计算?计容建筑《。面积:
: ? (五》)居住建筑的—架空层部《分用于绿化、公共】休闲活动空》。间、公共通道、【公共停车库等非经】营性:用途的?其建筑面积不计入】容积率
【 , (六)阳台进!深,不宜大于2.4【米按1/2》建筑面积计入—计容建筑面积凡超过!2,。。.4米的按全面积计!入计容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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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七)地下空间
! — , :1,.建设项目中—地,下人防设施、地【下停车场、设—备用房、公共通道】。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!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!
— 2.】。建设项目《中地下室或》。半,地下室用作商业【。等盈利性设施—的部分按全面积计入!计容建筑面》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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