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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规!划建: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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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一条 县级以【上水行政《。主管部门《应当:根据水?资源:。综合规划《、城乡?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!门组织编《制,农村公?共供水发展规划【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!后组织实施并报上】一级水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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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编制农村公共供水!发展规划应当—。统筹城乡社会—经济发展打破行【政区域界限整—合供水资源优—。先建设规《模化集中供水工程】和城市自来》水管:网延伸工程
!。 编制农村公共供!水发:展,规划:还应当统筹现有供】水工程的布局及【供水能?力实现现有供水工】程的扩网、联—网提:高供水工《程规模效《益
? :。 经批准的农村】公共供水发展规【划需要修改的应当】按照本条第一款【规定的程序报经【批准和备《案
?第十二?条 城市供》水主管部门》应当督促城》市供水?企业扩?大供水管网覆盖面】。并做好城市供水管】网向农村的延伸工作!
第十《三条 农村公—共供水工程采取政府!投资、群众》筹资:筹劳:和社会投资》相结合的方式—进行建设
【 , 鼓励单位和个人!投资农村公共供水】事业:
:第十:四条 ?。各级补助资》金,主要用于农村公【共供水工《程中:的水源工程》、供水主管道—工程建设
! 农村公共》供水工程村内—部分:可以由?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!。和省有关规定—遵循村?民自愿、《。量力而行的原—则采取?“一事一议》”筹资筹劳等—方式进行建》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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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公共!供水工?程入户?部分本着入》户自愿?、自主?负担的?。原则由?农村: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!位,统一施工《建,设,
第?十五条 日供—水1000立方【米或者供水》人口1?000?0人以上的农村公】共,供水工?程应当实《行项目法人制、招】标,投标制、施工—。监理制、《合同管理制
! 前款规》定以外的《农村公共《供水:工程:应当:落实工程《建,设责任?主体由责任主体具体!实施工?程建设管理》
第十六条 【国土资源部门应【当统:筹规划农村公共供水!工程项目用地需求】优先安排用》地指标及时办理农用!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!续
第十七条 】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农!村公共供水工程【应,当符:。。合当地农村》公,共供水发展规—划并按国家、省、市!有关规定办理相关】批准:手续后?方可建设
—。 农村供水工!程的选址、设计审】查,由,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负责?组织卫生计生等有关!部门: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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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—农村:公共供水工程的勘】测、:。。设计、施工》、,监理应当由》具备相应资》质的单位承担按【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需要:进行招标《的应当依法进—行,招标:
第?十九条 农村—公共供水工》程的设?计、施工应》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!技术标准和规范;供!水工程使用的—管材和设施设备等】应当符合国家产【品质:量标准的要求
】 农》村公共供水工程【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!工程建设单位应当】建立健?全质量管理和监【督机制对工程—质量进行监督
第!二十条 农》村公共供水工程项目!竣工:后,应当按国家和省【有,关规:定进行验收未经验】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!的不得投入使用
!第二十一条 农【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!单位应当及时汇集整!理,工程资料建》立工程档案》并在工程竣工验收】合格后?3个月内将工—程档案资料报送当地!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备,案
第二十二条】 农村公共供水工】程项目验收合—。。格,。后有关部门应当及】时进行清产核—资明晰工程产权并办!理资:产交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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