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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!规划建设《
第》十一:。。条 县?级以上水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应当根据水资源!综,合规:划、城乡建设规【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!。编制农村公》共供水发展》规,划经本级《人民政府批准—。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!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!案
《 编制农村公共!供水发展《规划:应,当统筹城乡社会经】济发:展打破行政区—域界限整合供水资】源优先建设规模【化集中供水》工程和?城市自来水》管网延伸工程—
: 《编,制农村?公共供水《发展规划还》应当统筹现有—供水工程的》布局及供《。水能力实现》现有:供水工程的扩网、联!网提高?供水工程规模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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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经批准的】。。农村公共《。供水:发展规划需要—修改的应当按照【本条: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!经批准和备案
】第十:二条: 城市供水》主,管部门应当》督促城市供》水企业扩大供水管网!覆盖:面并做好城市供【水管:网向:农村的延伸工—作
?第十:三条 农村公共供】水工程采取》政府投?资、群众筹资筹【劳和社会投资相结】合的方式进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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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单位!和个人投资农—村公共供水事—业
第十四条 】各级补助《资金主?。要用于农村》公共供水工程中的水!源工程、供水主【管道工程《。建设
《 农村公【共供水?工程:村内部分可以由村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和!。省有关规定遵循【村民自愿、量力而行!。的,原则采取“一事一】议”筹资筹》劳等方式《进行建设
— , , 农村公共供【水工:。程入户?部分本着入户自愿、!自主负担的原则由】农村居民自行—筹资建设单位—统一施工建设—
第十五条— 日:供水10《00立?方米:或者供水人口100!00人以上的农村】公,共,供水工程应当—实行项目法人制、招!标投标制、施—工监理制、合同【管理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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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—款,。规定以外的农村公】共供水工《程应当落实工程建】设责任?。主体由责任主—体具体实施工程建设!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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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六条 国》土资源?部门应当统筹规【划农村公《共供水工程项目用】地需求优先安排【用地指标及时—办,理农:用地转用等相关用】地手续?
第十七》条 新建、改建【、扩:。建农村?公共: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当!地农:村公共供水》发展规划并按国家、!省、市有关规定【办理相?关批:准手续后方可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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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农村供水】工程的?选址、设计审—查由水行政》主管部门负》责组织卫生计生等有!。关部门参《加
第《十八条 《农村公共供水—工程的勘测、设计】、,。施工、监理》应当:由具备相应资质的】单位承担按照国家】和省有关《规,定需:要进行招标的应【当依法进行招标
!第十九条 农村公】共供水工程的设【计、施工应当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】技术标?准和规范;供水【工程使用的管材和设!施设备等《应当符合国》家产品质量标准的】要求
》 农村公共供】水工程实行质量终】身负责制工程—建设:单位应当建立健【全质量管理和—监督机制对工程【质量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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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农村公共供水工】程项目竣工》。。后应当按国》家和省有《关规定进行》验收未经《验收或者《经验收不合》格的不得投入使用】
第二十一条 农!。村公共?供水工程建设单位】应当及时汇集整理】工程资料建立工程】档,案并在工程竣工【验收合格后3—个月内将《。工,。程档案资料报—送,当地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备案》
第二十》。二条 农村公共供】水工程?项目验收《合,格,后有:关部门应当及—时进行清产核—资明晰?工程产权并办理资】产,交接手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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