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规划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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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【县级以上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根据【水资:源综:合规划、城乡建设】规划会同有关部门】组,织编制农村公共供水!发展规划经本—级人:民政府批准》后组织实施并报【上一:。级,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备案
】 编制农《村公共?供水发展规》划应当统《筹,城乡社会经济发【。展打破行《政区域界《限整合供水资—源优先建设规模化集!中,供水工?程和城市《。自来水管网》延伸工程
! 编:制农村公共供水发】展规划还应当统筹现!有供水工程的布局及!。供水能力实现现有】供,水工程的扩》网、联网《提高供水工程—规模效益
【 经批准的农村!公共供水发展规划】需,要修:改的应当按》照本条第一款规【定的程序报》经批准和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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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二?条 城市供水—主管部门《应当:督促城?市供水?企业扩大《。供水管网覆》盖面并做好城市供水!。管网向农村的延【伸工作
第十【。三条 农村公共供】水工程采取政府【投,资、群众筹资筹劳】和社会投《资相结合《的方式?进行建设
! 鼓励单位和—个,人投资?农村公共供》水事业
》第十四条 》各级补助资金—主要用于农》村公共供水》工程中的水源工程、!供水:主管道?工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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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农村公?共供水工程村内【部分可以由》村民委员会按—照国家?和,省有关规定遵循村民!自愿、量力》而行的原则》。采取:“一事一议”筹资】筹劳:等方式进行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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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公共!供,水工程?入户部分本着入户】自愿、自《主负担的原则由农村!居民自?行筹资建设单位统】一施工建设
第】十五条 日供水【1000立方米或者!供水人?。口10?。000人《以上的?农村公共供》水工程?应当实?行项目法《人制:、招标投标制、【施,工监:理制、合同管理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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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前》款规:定以外?的农村公共供水【工程应?。当,落实工程建设—责任主体由责任主】体具体实施工程建设!管理
第》。十六条 国》土资源部门应当统筹!规划农村公共供水】工程项目用地需【求优先安排用地指】标及时办《理农用地转用等相】关用地手续
第十!七,条 新建《、改建、扩建—农村公共供水工程】应当:符合当地农村公共供!水发:展规划并按国家、省!、市有关规定—办理相?关批:准手续后方可—建设
《 农村供水】工程的选址、设计】审查由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负》。责组织卫生计—生等:有关部门参加
】第十八条 农村【公共:供水工程《的勘测、设计、施】工、监理《应当由具备相应【资质的单《位承担按照》国家和省有》关规定需要进行招】标的应当依法—进行招?。。标,
第十九条— 农村公《共供水工程》的设计、《施工应当符合国家】和,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!范;供水工》程使用的管材和【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!国家产品质量—标准的要求
【 , : ,农村公共供水工程】实行质量终身负责】制工程建设》。单位应?当建:立,。健全质量管理和【监,督机制对工程质【量进行监《督,
第二《十条 农村》公共:供水工?程项目竣工后应【当按国家和省—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!经,验收或者经》验,收不合格《的不得投入使—用
第二十一【条 农村公共供【水工程建设单—位应当及时汇集整理!工程资料建立工程】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!收合:格后3?个月内?。将工程档案资料【报送当地水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
第二!十二条 农村—公共供水工程项目】验收合格后》有关部门《应当及时进行清【产核:。资明晰工程产权【并办理资产交接手】。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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