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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章? 既有建《筑供热计量
第】十九条 《既有建筑应当按有关!要求完?。成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造后实施热【计量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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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既有建》筑供热计量及节【能改:造包括建筑物围护】结构节能改造;室】内供热?采,。。暖系统热计量及温】度调控改造;热【源及室外《供热管网《节能:、平衡及热计量改】。造
》 :既有建?筑供热计《量,。及节能改《。造费用由产》权人:承担: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采取:多种渠道《筹措资金加强对既有!建筑:供热计?。量及节能改造—的补:助
第二十条! 在建?筑围护结构进—行节能改造时—应当同步进行—。室内:供热计量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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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对于围护结构符合国!家建筑?节,。能标:准的应当《进行供热采》暖系统?。热,计量改造《
? , 热?源、热网、热—力,站等设?施供热计量改造也】应当同步进行—
第二十一】条 进行供》热,计量及?节能改造的既—有建筑建设单—位,应,当与供热企》业签订供热计量【装置和温控装置购】置,安装合同由供热企】业负责供热计—量装置和温》控装置的购》置、安装、维护管】。理等
【 供热计量装置和温!控装置购置安装合同!的内容?按照本办法第九条】第二款?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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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二条 供热行!政主管部门应当【。。加强对供热》计量改?造工:程的监督管》理严格执行基本建】。设程序并组织有关】。专家及有资》质的检测《机,构对:。改造后的节》能效:。果进行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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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三条 供热企—业应当加大供热系】统节能改造力度【。对供热管网》、热力站等按照供】热计量的要求—进行系统节》能和供热计量—改造具备供热计【量收费的《条件达到《供热系统节能—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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