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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既!有建筑供热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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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九条 既有建】筑应当按有关要求完!。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!造,后实施热计量收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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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既《有建筑供热计量【及节能改造包括建】。筑物围护结构—节能:改造;室内供热采】暖系统热计》量,及温度调控改造;】热源及室外供—热管网?。。节能、平衡》及热计?量改造
》 既有建筑】供热计量及节—能改造?费用由产权》人承:。担各级?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!种渠道?筹措资金加强对既】有,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的补助—
《第二十条 》在建筑围护结构进行!。。节,能改造时应当—同步进行室内供热计!量改造
》 对于围护结!构符:合国家建筑节能【。标,准,的应当进行供热采】暖系统热计量改造】
热源、!热网、热《力站等设施供—热计量改造》也应当同步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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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 进行供—热计量及节能—改,造的既有建筑建【设单位应《。当与:供热企?业签订供热计量【装置和温控装置【购置安装合》同由供热《企,业负责?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!装置的购置、安装、!维护管理《等
— 供热计量装—置和温?控装置购置安—装,合同的内容按照本】办法:第九条第二款的规】定,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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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供热!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:。加强对供热》计量改造工程的监】督管:理严格执《行基本建设程序并】组织有关《专家:及有资质的检测机】构对改?造后的节能效—果进行评《。价
》第二十三条 —。供热企业《应当加大供热系统节!能改造力度对供热管!。网、热力站等按照供!热计量的要求进行系!统节能和供》。热计量改《造具备供热计量收】费的条件达到供热系!统节能效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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