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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章 新建建筑】供热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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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设】计单位应当严—格按照国家、省有关!工,程建设标准进—行,供,热计量工《程的设计并对—设计质?量全:面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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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 —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?机构在进《行施工图设计文件】审,查时应当按》照工程建《设强:制,性标准对供热—计量设计文件进【行,审查不符《合工程?。。建,设,强,制,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!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!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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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—经施工图审查机【构审:查合:格的工程《。项目建设单位应【当与供热企》业签订供《热计量?装置和温控》。装置购置安装—合同由供热企业负责!供热计量装置和【温控装置的购置、安!装、维护《管理等?
供热】计量装置和》温控装置购置安装】。合同应当包含供【热,计量装置、》温控装?。置的型?号,供,热企业购置、安【装、维护管理—责任有关购置、【安装费用的计算、支!付,等内容?
? , 供热计量装【。置和温控装置的购】置、:安装费用由开—发,建设单位在办理【施工许可手续前一并!交给供?热企:业纳入?房,屋建造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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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。条 供热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。研,究制定供热计量【。。装置、?温控装置《的购置?及安装费用》收取的有关规定向】社会公?告并监督规定—的实施情况防止【供热企?业利用垄断地—位乱:收费
—第十一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将施工—图审查机构》的审查?意见和与供》热企业?签订的供热》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!购置安装合同书【面报工程所在地供热!管理机构备案
! 供《热管:理机构对施工—图审查机构的审【查意:见和与供热》企业:签订:的供热计《量设施安装合—同进行审查对违反国!家供热计量》有关规定的要求【建设单?位限期改正》
第十二条 !建设单位申请—施工许可证时应【当提交包含》供热计量内容的施工!图设计文件》审查合?格证明否则建设行政!主管:部门不予《。颁发:施工许可证》
第十三【条, ,施工:单位应?当按照供热》计量工程设计图纸】和施工?技术:标准施工不》得擅自?修改:工,程设计?
第十四条】 供热企业应当根据!建设项目施工进度】要,求及时采购供热【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!。并按照供《热计量工程设计图】纸和:施工:技术标准安装供热计!量设施?。不得使?用不合?格的:供热:计量:材料、配件和设【备
》第十:五条 监理》单位应当按照工【程,建设:标准和有关》规,程、设计文件对【。供热计?量工:程实施监理对施工】单位:、供热企业》不按照标准、规程和!设计文件《进行:施工的?应当:要求施工《单位限?期改:正符合要求后方可】。继续施?工,
第十六条】。 建设工程质量监】督机:构,。应当加?强对供热计量工程】施工质量的》全过程?。。监督对违反》供热计量《强制性标准未按施】工图设计文件—进行施工的责令【改正
第十七!条 工程项目供热采!暖,系,统分部(分》项)工?程计划施工7日前建!。设单位应当填写包含!供热分户计量内容的!山东省?民,。用建筑节能施工【检查表报工程所【在地供热管理机【。构供热管理机—构,应在收到检查表后5!日内提出检查计划】并,书面:通知建设单》位工程?项目施工中供热管理!机构必须按》照检查?计划:对供热计量工程施】工活动进行现场检】查对违反标准—规定要求的要—责令整改《
工程项!。目节:。能建:筑认定应当包—括供热计量工程内】容供:热计:。。量工程不合格—的不能认定》为节能建筑不—予办理?竣工:验收备案《手续供热企业不【予并网供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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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!销售采用集中供【热的房屋时应当【向购买人明》示所售房屋供热【计量措施等有—关信息在房屋买【卖合同、质量—保证书和使用说【。明,书中载明并对—其真实性、》准确性负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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