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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第六【章 供热计量与热!费计收 》 — 第:三十六条 新建民用!建筑应?当符合建筑节能强】制性标准既有民用】建筑接?入供热?管网应当进行—节能改造并符合既】。有建筑节能改—造标准   !  实行供热的新】建民用建筑和既有民!用建筑节能改—造时:应当安装供热系统】调控装?。置,、用热计量装—置、室内温》度调控装置和—数据采?集远传?装置居住建筑—应当:安装分户用热—计量装置 第!三,十七条 供热企业是!供热计量收》费的责?任主体应当按—照供热计量的目标】积极推进供热计【。量工作? , 第三十八【条 供热企业根【据热计量《产品可靠性向供【热,主管部门推荐—产品准入目》。录,并优先采《购使用已纳入供热】计,量产品推《荐目录的供热计量】装置和温《。控装置杜绝假—冒伪劣?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!  《 ,。  供热企业应【当与供热计量—装置和温控装置【、,。建筑能耗数》据采:集,器的销售单位签订合!同,约定免费《保,修包:换年限?保,修期外由供热企【业负责维《修更换 — 第三十九条 用】热计量装置》应,当,。依法检定合格 !    《 供用热双方对【计量发生争议时由】法定计量检定—机,构进行检《。定检定费用由责任】方承担 第四!十条 房地产—。开发企业在销售采】。。用集中供热的—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!明示所售房屋供热】。计量措施等》有关信息在房—屋买卖合同、质【量保:证书和使用》。说明书中载明并对】其真实性、准确性】负责 第四】十一:条 供热主管—部门和供热企—业应当分别建立供热!远程监控数》字化监管平》台和远程监控调节】平台对供热系—统进行?自动控制和数—字监管 》     供热企!业应当将《远,程监控调节》平台:无偿与供热主—管部门?远程监?控数字化监管平【台相连?。接并及时传输数据保!证传输数据完整【真,实 第—四十二?条, ,供,热价格以及与供热】企业提供的具有【行业:或者技术垄》断且与供热主管业】务相:关的服?务收费标准由—价格主管《部门:依,法确定? : :   ?。 ,居民采暖热》价,。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!循合理补偿成本【、促进节《。约用热、《坚,持公平负担的原【则并采取听证会的形!式征求用户、供热】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!等,方面的意见 — 第四》十三:条 用户具备分户】用热计量条件的【供热企业应当—按照用热量收费收】费按照?基本:热价和计量热价相】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核!算按照供热面积核算!的,基本热价不得—。超过全部按照供热】面积核算热价—的百分?。之三十 》     用户】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!条,件,的,按照供?热面:。积收费 — 第四十四》条 供热《企业应当向最终用】户收取热《。费用户应当》按照供用热合同的】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热!费 ?    》 供热?企业:可以:自行向用户收取热费!也,可以委托金融机构或!者其他单位代收【;用户?选择向供《热企业直《接交纳?。热费的供热》企业不得拒绝 【  《   ?供热企业和受—委托的?。收费单位应当向【用户出具《供热企业《统一专用发票受【委托的收费单—位不得向用户收【取任何额《外,费用 《 , , ,   热用户在采】暖供热?期开始前未交纳热】费的供热企业可【以对:其暂缓供热》。或者限制供热;采暖!供,热期开?始后供热企业可以按!照合同约定加收【滞纳金并可以—停止供?热 》第四十五条 供热企!。。业应当逐步建—立健全供热计量户】籍热费管《理系统建立用户个人!账户档案实现—。个人账户热费网络】化管理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