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固体!废物、?废液收集和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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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!.1: 一般规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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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1 】一般固?体废物与危险废【物不得混合收集、】装运与堆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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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1.2 固体【废物、废液的处【理设计?应根据其《数量、性质并结【合地区特点等—进行综合比》较确:定其处理方法有利用!价值时应采取回收或!综合利用《。措施;无利用价值】时可采取无害化堆置!、填埋焚烧等—。。处,。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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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》3 固体》废物、?废液的临《时贮存应根据—。废物、废液的产【出量、运《输方式、利用或【处理:能力等情况设置堆】场、贮罐等缓—冲设施不得任意【堆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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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.1.4 生产设!备及辅助《设,施、作业场》。所、废水处理设施等!排出的?。各种固体废物—、废液应分类收集并!进行处理《不得采取任何方式】排入自然水体或【任意抛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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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【.5 ? 固体?废物、?废液的?综,合,。利用其工艺技术应可!。靠合理并应配—置控制二次污染【的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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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.1.6 生【产工艺应选》择能进?行,清洁:生产的?。原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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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7! 一般《工业固体废物的【。贮,存和处置应》按现行国家标—准一般工业》固体:废,。物贮存、处置场【污染控制标准GB !18599的有关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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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1.8 》 ,危险废物应采取防治!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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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9 ! 危险?废,物,收集:、,贮存、处置等—设施:及场所均应按—现行国?家标准环境保—护,图形标志《 固体废物贮存】(处置)场》GB: 15562.2的!有关规定设》置警示?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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