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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— 固:体废物、废液—收集和?处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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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! 一:般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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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5.:1.:1 一般固体【废物与危险废物【不,得混合收集》、装运与堆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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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!2 固体废物、废!液的处理设计—应根:据其数量、性质并结!合地区特点等进【行综合比较》确定其处理方法【有利用价值时应采取!回,。收或综合利用措施;!无利用价值时可采取!无害化堆置、—填埋焚烧等处理【措施
5!.1:.3 固体—废物、废《液的临时《贮存应?根据废物、废液的】产,出,量、运输《方式、利用或处理】能力等情况设置【堆场、贮《罐等缓冲设施不得】任意堆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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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4 】生产设备及辅—。助设施、作》业,场所、?废水处理《设施:等排出的各种固体】废物、废液应分【类收集并进》行处理不得》采取任何方式排【入自:然水体?或,。任意抛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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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。.1.5 固【体,废物、?。废液的综合利用其】工艺技术《应可靠合理并应【。。配,置控制二次污染的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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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—1.:6 ?生产工艺应选择能进!行,清洁生产的》原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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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】.7 ? 一般工业》固体废物的贮存【和处置应按现行国】家标:准一般?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!。处置场污染控制【标准GB 1—8599的有关规定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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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。.1.8 》 危险废物应—采取防治《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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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!9 危险废—物收:集、贮存、处置等】设施及场所均—应按现行国家—标,准,。。环,境保护图形标志 !固体废物贮存(处置!)场GB 15【562.2》的有关规定设—置,警示标志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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