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 】 危险废物收集【和处置
》
《
5.2》.1 《危险废?物的:。贮存除?。应,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】危险废物贮存—。污染控制标准—GB 185—97的有关规定外】还,应符合下列规—。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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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1 不同【的危险废物宜分【别,单独贮存;
】
,
2 】 两种或两种以【。上危险?废物混合贮存时不应!产生化学反应及有】毒有害?物质;
《
!。3 ?生产过程中产生【的沾:染危险?化学品的《废物应按危险—废,。物要求单独贮存和】处置:
—5,.2:.2 危险废【物应设置专用区域】贮存并应符合—下,列规定
! 《1 危险废液【贮存区域应设—置,于相:对独:立且:地势相?对较低的场所;
!
》 2 —危险:废液应?采用:罐体收集贮存区域应!设,有防:渗漏:和在线监测设施;】
!。 3 《危险废液贮》存区域应设有漏【液收:集和其他应》急处置设《施并应符合本—规范第3《.6:.2条的《要求;?
— 《4 危险固体废物!的贮:存区应采《取防:止扬尘、雨》。水,。淋溶物料而造—成污染物流失—污染的?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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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! 散发挥《发性:。有毒有害气》体的危险废》物贮存区域应设【置,紧急排风系统紧急】。排,风系统应采用应急】电源
】5.2.3 — 废液应按其不【同性质分类》收集并应符合下列】规定
—。
? 1 》 废液系统的储存容!器、:管道材料及其接【口形式应按废液【。性质确定;
【
】2 产生静电的】。有机废液收集系统】应采取防静电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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