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【 危险废物收集和!处置
【
5.2.1】 危险废物—的贮存除应符—合现行国家》标准危险《废物贮存污染—控制:标准GB 18【597的有关—规定:外,还应符?合下:列规定
》
《 1 — 不同的《危险废物宜分别【单独贮存《;
【 2 — 两种或两》种以:上危险废物混—合贮存时不》应产生化《学反应及有》毒有害物质;
】
?
3 生!产,过程:中产生的沾染危险化!。学品的废物应—按危险废物要—。求单独贮《存和处置
—
5.2.2! 危险《。废物应设置专—用区域贮存并应符合!下列规定
》
!1 : 危险废液贮存区域!应设置于相对独立】且地:势相对?较低:的场:所,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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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2 危!险废液应采用罐体收!。集,贮存区域《应设有?防渗漏和在线—。监测设施;
】
《 : 3 危险废液】贮存区域应设有【漏液收集和其—。。他应急处《置设施?并应符合本》规范第3.6.2条!的要:。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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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 危险固体废物的!贮,存区应采取防—止扬尘、雨水淋溶物!。料而造成污染物【流失污染的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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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:。 《5 散发挥—发性有毒有害气体】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域!应设置紧急排风【系统紧急排风系统应!采用应急电源
!
5.2.【3 废液》。。。应按其不同》性质分?类,收集并应符合下【列规定
】
》1 ?废,液系统的储存容器、!管道材?料及其接口形式应】按废液性《质确定;《
,。
,
】2 产生静—电的:有机废液《收集系统应》采取防静电》措施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