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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固体废物、!废液收集和处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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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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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】1.1 一—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!物不得混合收集、】装运与堆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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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5.1.2 固体!废物:、废液的处》理设计应根据其数量!、性质并《结合地区特点等【进行综合比较确【定其:处理方法有利—用价值时应》采取回收或综—。。合,利用:。措施;无利用价值】时可采取无害化【堆置:、填埋焚烧等处【。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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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.1.3《 固体废物、废液!的临时贮存》应根据废《物、废?液的产出量、运输】方式:、利:用或处理能》力等情况设置—堆场、贮罐等缓冲设!施,不得任意堆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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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【。4 生产设—备及:。辅助:设,施,、作业?场所、废水处理设】施等排出的各种【固体废?物、废液应分类收】集并进行处理不得采!取任何方式排入自然!水体或任意抛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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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5.1.5 固体!。。废物、废液的综合利!用其工?艺技术?应可靠合《理并应配《置控制?二,次污染的《措,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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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6】 , 生产工艺应选【择能进行清》洁生产的原》辅材料
!5.1.7 — ,一般:工业固体废》物的贮存和处—置应按现行国—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!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!染控:制标:准GB 18—。599的有关规定】。执行
】5,.1.8 危【。险废物?应采取防治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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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—1.9 危险【废物收集、贮存【。、处置等设施及场所!均应按现行国—家标准环境保—护图形标志 固】。体废物贮存(处【置):场GB?。 ,1556《2.2的有关规【定设置警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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