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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固》体废物、废液—收集:和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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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 !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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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】1.1? 一般固体废物与!危险废物不得混合收!集,、装运与堆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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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1.2 》 固体废物》、废液的处理—设计应根据其数【量、性?。质并结?合,地区特点等》进行综合比较—确,定其处理方法—有利用价《值时应采取回收或综!合利用?措施;无《利用价值时可采取】无害化堆置、填埋焚!烧,等处: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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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—.1.?3 ?固体废物、废液【的临时贮存应根据废!物、废液的产—出量、运输》方式、利用或—处,理能力等情况设置】堆场、贮罐等缓冲设!。施不得任意堆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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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。.,1.:4 : 生产设备》及辅助设施、—作业场所、废水处理!设,施等:排出:的各种固体废物、废!。液应分类收》集,并,进行处理不得采【取任何方式排入自然!水体或任意抛弃
】
5.1.!5 : 固:。体废物、《废液的综《合利用其工艺技【术应可靠合》理并应配《置控制二次污染的】措施:
—5.1.《6 生产工艺应】。。选择能进行清洁【生产的原辅材料
】
5.1.!7 一般工业固体!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!按现行国家标准一般!工业固?体废:物贮存、《处置场污染控制【标准GB 18【599的有》。。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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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8— 危险废物应采】取防治措《。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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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】.9 危险—废物收集、贮存、】。处置等设施及场所均!应按现行《国家标?准环境?保护图形标志 】固体废物贮存(处置!)场GB 1556!2.2的有关规定设!置警示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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