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— 固体废《物、废液《收集和处置》
?
5.!1 一般规—定
?
5.】1.1 《 一般?固体废物与危险废】物不得混《合收集、装运—与堆:存
5.!1.2 》固体:。废物、废《液的处理《设计应根据其数量、!性质并?结合地区特点—等进行综合》比较确定《其处理方法有利【用价值?时应采取回收或【综合利用措施—;无利用《价值时可《采取无害化堆置、填!埋焚烧等处理—措施
【
5.1.3— , 固体废物、废液】的临时贮存应—根,据废物、废液—的产出量、运输【方式、利用或处理能!。力等情况设置堆场】、贮罐?等缓冲设施不得任意!堆放:。
5.1!.4 《。。生,产,设备及辅助设—施,、作业场所、废【水处理设施等排出的!各种固体废物、废】液应:分类:收集并进行处—理,。不得采取任何方式】排入自然水体或任】意抛弃
】
5.1.5 固!体废物、废》液的综合利用其【工艺技术应可—靠合理并应配—置控制二次污染的措!施
【5.1.6 — 生产工艺应选择能!进行:清洁生产的原辅【材,料
》
5.《1.7? 一般工业固【体废:物的贮存《和处置?应按现行国家标【准一般工业》。固体废物贮》存、处?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】GB 1859【9的有关规定执行
!
《
,5.1.8 危】。险废物应采取防治措!施
《
,
:5.1.《9 : 危险废物收集【、贮存?、,处置等?设施及场《所均应按现行—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!形标志 固体废物!贮存(处置)场【GB: 15562.【2的有关规定设置】警示标志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