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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!救
》第十八条《 森林火灾的—扑救实行专业队伍】与,群众扑救相》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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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九条 县(市—、,区)森?林,防火指?挥机构应当》将,林火报警电话—公开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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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和】个,人发现森林火—。情,应当立即向当】。。地人民政府》或公安、《林业等有关部门报】告有关部门接到森林!火情报告后,应当】立即呈报当》地人民政府森—林,防火指挥机构—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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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 【当,地人民政府或—森,。林防火指《。挥机构接到火情报告!后,,应当立即启动森林!火,灾扑救预案,组【织指挥扑救森林【火灾接到扑火命令的!单位:和个人,应当在限定!的,时间内到《达指定地点扑救森林!火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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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任何单位或》个人不?得组织孕妇、残【疾人、中小学—生、60周岁—。以,上和16周》岁,以下的人员》扑救森林火》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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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森林火灾发生后,!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可以:。在其管辖范围—内调用灭火》物资、设备、交通】运,输工具和人力;公】安、交通等》有关:部,门应:当确保执行公务的】森林防?火车辆优先通—行,并可以按照森林!防火:指挥机构的决定依】法实施?交通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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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火灾扑】救完成后,森林防】火指挥机《构应当及《时归还?已调用的物资、设备!、交通?运输工具等;造成损!失或无法《归还的,森》林,经营者或当地人民】。政府应?当适当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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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?发生森林火灾有下】列情:形之一的,县—(市、区)森林【防火指挥《机构或林业》行政主?管,部门应当立即按程】序报告市森林防火指!挥,机构:办公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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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属】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!、森林?公园、风景》名,胜区:或国有林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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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处于县级以上行】。政区划接合部的【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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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!的;
】 (四)威胁居】民区或?重要设施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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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五)起火《2,小时尚未《扑灭明火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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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过火森林】面,积在十五亩以上【的;
! (七)需要市【里支:援扑救的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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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三条 当—地,人民政府或森林防】火指挥机《构应当组织有关部】门对森林火灾—的起火时间、—地点、原《因和肇事者等进行调!查,及?时处理森林火灾案件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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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, 森林火灾信—息应当经市》级以上?森林防火指挥机构】办公室核实后方可公!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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