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五章 配租!管理: 第十五条】 各县市区、市属】各开发区《建设(住房保障)】部门与?实物配租保障家【庭签:订廉租?。住,房租赁?合同租赁合》同由市建设部门【统一制?定,合同应明—确下列?内容: —    (一)】房,屋的位置、》。朝,。向、面积、结构、附!属设:施和设备状况;【    》 (二)租金—及其支付方式; 】    (三)房!屋,用途和?使用要求《;    【(四)租赁期限【;  《。  (五)房【屋维修责《。任;:    》 (六)《停止实物配》租的:情形,包括承—租,人已不符合规—定条件的,将所【承,租的廉租住房转借】、转租?或者改变用途,【无正当理《由连:续6个月以上未【在所承租的廉租住】房居住或者》未交纳廉租住—房租金等; —  :  (七》)违约责任》及,。。。争议解决办法,包括!退回廉租住房—、调:整租:金、依照有关法律】法规规定《处,理等;?   (》八)其他约定— 第十《六条 对正在—享受廉租住》房租赁补贴》的申请家庭,各县市!区、市属各开发区建!设(住房保障—。)部门应在与其签】订廉租住房》。租赁合同之》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!贴 第十七—条 实物配》租,租金标准实行政府】定价市区范围内,】对最低生活保—障家庭免收租金,其!它低收?入家庭按照》政府:公布的租金标—准,缴纳房租 第十八!条 廉租《住房实物配租的承租!。期为一年,允许提前!申请退房 —。第十九条 享—。受实物?配租的城市低收入】。。家庭:应当每年向户—口所在地建设(住】。房,保障)部《。门如实申《报家庭收入、—住房、人口变—动情况各县市—区、市属各开—发区建设(住—房保:障)部门应于—每年10月》份,会?同民政、财政部门对!申报情况《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!,继续?承租;不再符合条件!的,应退《出廉租住房 —。  各区、市属各!开发区建设(住房保!障)部门应将年度复!核结果报市建设部】门备案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