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。 , :第四:章 准入和退出【管理 第二】十,条,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!应当建立《严格的?准入和退出》机制,实行》申请、审核、公【示和轮候制》度经济?适,用住房项目》在,取得预售许可证【后,由建设(住房保!障)部门《按限定的价格,统】一组:织向:符合:条件:的城市低收入家庭】出售 《第二十一条 申请】购买经济适》用住:房,应当同时符合下!列条件: 【。    》(,一)上?年度家庭《人均年收入符—。合政府规定》的低收入标准—;   》 , (二)无私有【住房或人均私—有住房?建筑面积15平方】米以下(《家庭成员名下—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!计算);    ! (三)家》庭成员均为城市规划!区内常驻户》口、:且居住一年以上; !    (四)家!庭成员之间》具有法定的》赡养、?抚养或扶养关系【。   经济适用住!。房供应对象的—家庭收入标准和【住房困难标准,【。由,政府根据商品住【房,价格、城《镇居民人均可—支配收入《、居住水平和家庭】人口结?。构等因素确》定,每年向》社会公布一次 第!二十二条 每个符合!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!庭,只能申请购》买一套?经济适用《住房已享受福利分】房、参加《过单:位,集资合作《建房或享受过经济适!用,住房货币补贴的【家庭不得再购买经】济适用住房》 第二十》三,条, 符合条件的城市】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申请购买【经济适?用住房,应当在规定!时限内,向户籍所】在地居委《会申报登记,并提】供下列材《料:  【  (一)家庭成!员上年度收入证明申!请人家?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!,收入证明由—所在单?位出具;无工作【单位的,由户口所】在地社?区居委会出具—;,    (二)!住房情?况证明有私有住【。房的家?庭提:供房屋?所有权证;无私有】住房的家庭》,家:庭成员有工作单【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!无房证明《,无工作单位的【由户:口所:在地社区居委—会出:具证明;  【  (三)家庭户!口簿、家庭成—员身份?证和婚姻状况证【明; ?  :。 (四)与申请有关!的其它证《明 第《二,十四条 建设—、民:政部门及《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!委会,可以通过入】户调查?。、邻:里访问、查》阅档案以及》信,函索证等方式,对申!请家庭的申报情况进!行核实有《关,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!配合,如实提供相】关,情况 ? ,。第二十五条 —居民家庭申》请购买经济适用【住房,按照》下列程序办理—: 》   ? (一)城市居【民家庭?户主:向户口所在地社区】居委会(《未设立居《委会的,直》接向街道《办事处)提》出书面申请》,申请材料齐全的家!庭填写申请审批表 !  :  ?(二)社区居—委,会对申请家庭的【收入、住房、—人口等情《况在:15:日内进?行,初步审查对经初审】符,合条:。。件的家庭予以—公示,公示期—限5日无《异,议或异议不成立【的,社区居委—会签署意见》后报:送街道?办事处?公示期内《有异议的《,可以向街办申诉 !    (—三)街道《办事处?10:日内对申《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!,签署意见后—将申请材料报送县市!区、市属《。开发区建设(住房】保障:)部门? ,    《 ,(四)?建设(住房保障【),部门自?收到申请材》料之日起15日内】提出审核意见,并】。将符合条件的申【请材:料转同级民》政部门    】 (五)《民政部门自收到申】请材料之《日,起15日内提出审核!意见,?并反馈同级》建设(住房保障)】部门    【 (六)经审—查符合规定条件【的,由?县市区、《。市属:开发区建设(—住房保障)》部门予以公示,公示!期限为?15日对《。经,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!不成立的,》作为经?。济适用?住房保障对象予以】登记  》  : 经审核不》符,合规定?条件的,由县市区】、市属开发》区建设(住房—保障)部门》书面告知申请人【,说:。明理由 》   (》七)对?经审核符合条件【。的家庭,市、县市】建设(住房保障)部!门根据经《济适用住房》项目:座落、房源》数量以及申请家【庭收入和住房困难】程,度、登记顺序、申】请意:愿等实际情况,采】取综合排序、公开】摇号等方式,确定】获得本批次经济适】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入!围家庭和轮候顺【序; ?    《。 (八)张》。榜市、县市》建设(住房》保障)部门在—。确定入围家庭和轮】候顺序后,由—县市区?、市属开发区建设】(住房保《障)部门在街道【办,事处和社区》居委会分别》进,行张榜公示;  !  : (:九)放号公示期【满后,对公示无【异议或?异,。议经:核实不成立的入【围家庭,由市—、县市建设(住房】保障)?部,门发放购房证明,】并,标注顺序号;  】 (十)销—售市、县《市建设(住房保【障)部?门统一组织经济适】用住房销售工作,各!区、:市属各开发区建【。设(住房保》障)部?门和项?目开发建设》单位共同参与—申请人?凭购房?证明,在规定期【限内依次选购经济适!用住房,《办,理相关手续超出【规定期?限的:,视同放弃本批次】经济适用住》房购买?资格,并在2年内不!得再申?请经济适用住房 !第二:十,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:可以优先办理住房公!积金贷款 》 ,第二十七条 符【合条件的家庭购【买,经济适?。。用住房,按财—政部、国家税务【总局关于廉租住房】、经济适用住—房和住房租赁有【。关税收?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—08:〕24号《。),规定执?行相: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! 第二十八条 【经济适用住》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!权经济适用住房的】房屋权属证书上应】当加注“经济适用】住房”字《样 ?。    》 ,购,买经济适用》。住房不满5年,不】。得,直接上市交易购【房人因特殊原—因确需转《让的,由政府按照原!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!价水平等因素—进行回购因遗赠、】。继承等?原因转移房屋—产权的,受赠人或继!承人需持相》关证:明或法律文书,按】照,届时同等地段普通】商品住房与经济适】用住房差价的50%!向政府交纳》土地收?益,等相:关价款,办理房屋】转移登?记手续 》   购买—经,济适用住房满5年,!购,房人可上市转让经济!适用住房在办—理转让?手续时?,应当按照届时同】等地段普《通商品住房与—经济适用住房差价】的50%向政府交纳!土地收益等相关价】款,政府可优先回】购,   购房人也】可以按照《政,府所定标《准向政府交纳土【地收益等相关价【款后,取得完全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在!未取得?完全产权之前不【。得用:于出租经营 【。第二十九《条 政府回购的经】。济适用住《房,:用于解决《城市低收入家庭的】住房困难  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