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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章 —房源筹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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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公共】租赁住房建设实行】政,府组织、政策—扶持、社会》参与、?市场运作《的方式,房源—通过新建、》改建、收购、在市场!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!式多渠道筹集—新建公共租赁—住房应当依》据城:市总体?规划、近期建设【规划和产业布局,】充分:考虑:供应对象的就业和】生活需?求,可以相对集中建!设,也可采》取配建方式,配【建的:。比例按照潍坊市经济!适用住房管》理办法第九条规定】执行
第六条 鼓!励各类企《业园:区和社?会机构投资》建设、筹集和经营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】公寓、农民工公寓、!干部教师周转房等】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!设和管理范围
第!七条: 住房困难职工较】多的企业,在符【合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和城?市规划的前》提下,经市、县市】建设(住《房保:障):部门:。批准后,《可以利用自有土【地建设公《共租赁住房,向本单!位职工出租,—但不得出售
第】八条 ?公共:租赁住房《以,满足基本居住—需求为目的,既可以!是成套住《房,也可《以是:。集体宿?舍新建的《成套公共租赁住房】,单套建筑面积应控!制在6?0平方?米以内
第—九条 公共》租,赁住房应当符合【安全卫生《标准和节能环保【要求:,确保工程》质量:安全建设公》共租赁住房,应【当积极推《广应用成熟适用【的新技术、新—。工艺、新材料、新】设备:。,并一次性》装修到位以集体【宿舍形式建》。设的:公共租赁住房,【应当符?合建筑设计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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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条 公共租赁【。住房工程项目的验】收和保修《,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【执,行,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!归投资人所有,并】在房地产登记簿和】权属证书《上注明公共》租赁住房;属于共有!的,应当注明共有】份额在公共租赁住】。房性:。质不变的前提—下,投资者权—益可以依法转让
!第十一条《 ,各区、市属各开【发区建?设(住房保》障)部门应当及时】将辖区内公》共租:赁住房房《源筹集?情况报市建》设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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