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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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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 为完善住房保【。障,体系:,,规,。范公:共租赁住《房管:理,根据国家、【省有关规定》,结合本《市实际,《制定本办《法
第二条— 本市行政区域【内,公共租赁住房】的,。规划、房源筹集、配!租、准入、退出、】维,修和监督管理活动,!适用本办法
第三!条 本办法》所称公?共租赁住《房,是指政府按【照合理标准筹集,】限定套?型面积和出租价【格,面向城市中等偏!下收入家庭、新就业!人员和外来务工【人员中的住房困【难群体出租的租【赁型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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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、【县市建设(住房保障!)部门负责》本,行政:区域内?公共租赁住房的管】理工作? :
各区政府、【市属各开发区—管委会以及发改、民!政、财政、国土资】源、规划、市政【、物价、统计、【。地税、监察、—审计、公安等相关】部门应当按照职责】分工:,负:责公共租赁》住房管理的相关工】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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