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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三章》 承租条件与—办理程序《 第》九条: ,廉租住房保障的【建筑面积标准为【人均10平》方米  》   实物配—租的廉租住》。。房租金标准由—市物价部门会同市】。房产行?政主管部门制—定,超出保障《面积部分按照公有住!房租金标准执—行   》  租赁住房补【贴标准为《当地住房租赁市【场平均租金标准与廉!租住:房租金标《准的差额《  ?   租金核减标】准为公?有,住房租金标准与廉租!住房租?金标准?的差额超出保障面积!部分按照公有住【房租金标准执行 】     廉租【住房的保障》。标,准可以根据实—际情况?适时调整《 , 第十》条 申请《廉租住房《保障应当《具备下列条》件  《   (一)—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!活保障待遇连续6】个月以上;  】   (《二)无房或者拥【有私有住《房,。人均:建筑面积10—平方米以下 —     享受廉】租住房保障的人【员以享受城》镇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的《人员为准 第!十一条? 申请廉租住房【保障应当《由申请家庭的—户主作为《。。申请人?;户主不具有完全】民事行为能力—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!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!家庭成?员作为申请人  !   申《请人应当向户口所】在地街道《办事处或者》。乡镇政?。府(:以下简?称受理机关)提出书!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!。料    — (一)城》镇居民最《。低生活保障金领【。取证书;《 ,     (二【)房:屋所有?权证或者房》屋租赁证明(无【房户所在单位或【者,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的!无房证明); 【  :。  : (:三)户口簿和家【庭成员身《份证明;   】 , ,(四)?与申请廉租住—房有:关的其他《。材料    【 申请人《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!具其他?具有完全行为能【力的家?庭成员共同签—名,的书面委托书 ! 第十二条》 受:理,机关:收到申请材》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!否受理的决定并向】申请人?出,具,书面凭证《申,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!合规定形式的应【当在5日内书面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!的,全部内容受》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!材料的次日起—计算;逾期不告【知的自收到申请材】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!   ? , 材料齐备后—。受理机关应当及【时签署?意见并?将全部申请》材,。。料移交房产行政【。主管部门 》 , 第?十,三条:。 收到移《交,材料后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!部门予以审核并可】以通过查档取证【、,入户调查《等方式对申请—家庭收入、人口和】住房状况进行调【查申请家《庭及:有关单位、个—人应当?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】房,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自收到申请材料】。之日起15日内向申!请人出具审核决定】    》 经审?。核不符合条件的房】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书面通知申请人【说明理?由;经审核符合条件!的,房产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?在申请人的户—口所在地《、居住地或者工【作单位?将,审核决定予以公示】公示期?为15日 — 第十四条 经公!示无异议或者—异议不成立的—由房产?行政主管部》门予以登记并书面】。通知申请人 【    经公示【有异议的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》在10?日内:。完成核实经》核实异议成立—的不予登记》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】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! 第十五【条 申请《。实物配租的由—房产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按照申请》者的:住房状况、》家庭收入《。、年龄大小及户口迁!入时间等条》件排序?。轮,候     轮】。候期间申请》。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!。化的申请人应—。当及时向房产—行政主管《。部门报告;经—审核不再符合申请】条,件的取消轮候资格】 : 第十六条 准】予享受实物》配,租的家庭应当与廉】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!。租住房?租赁合同《合同:应当明确廉租住房】情,况、:租金标准、腾退住房!方式及违约》责任等承租人应【当按照合同约定标】。准缴纳?租金并按照约定【期限腾退原》有住房?     确定实!物配租的家庭不接】受配租?方案的原《则上不再享有—。实物配租资格—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!视情况?采取发放《租赁住房补贴—或者其他方式对【。其实施住房保障 ! , ,第,十七条 准予享受】租赁住房补贴—的,家庭应当与房产行】。政主管部门签订廉】租住房?。租,赁补贴协议协—议,应当明确租》赁住房补《贴标准?、停: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!定及违约责任租赁补!贴家庭可以根据【需要选择适当的住】房与出租《人达成?租赁意向报房产行政!主管部门审查后【方可与?出租:人签订住房》租赁合同并报—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:备案房产《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规定标准发放【租赁住房补贴并将】补贴: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租!人用以冲减房屋租】金, ,     房屋租】赁价格、《。面积超过保》障标准的超出部分由!承租人承担;低于核!定标准的按照实际】租赁价格《和租赁面积计发补】贴,  ?   申请人有【私,有住:房的在?保障面积中扣除【私有住房面积 】 十八条 准予】享受租金核减的家庭!由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出具租》金核减认《定证:明到房屋产权单【位办理租金核减手】续  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