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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, 《 ,第二章? 资金筹集与住房】。来源 第六条! 廉租?住,房保障资金以财政】预算安排为主—多种:渠道筹集其来源【主要:包括 ?     (一【)市、县区》财政预算安》排资金;    ! (二)住》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!按规定提取》的廉:租住房补充资金;】    》 (三?)社会捐赠》资金;  —   (《四,)其他?渠道筹集的》。。资金   —  廉租住房保【障资:金实行财政专—。户管理?专项用?于租赁住《房补贴的发放、【廉租住?房的购建《。。、维修和物业—。管理等?不得挪作他用— : 第七《条 实物配租—以收购现《有旧住房为》主其:来源主?要包括    】 (一)《政府出资收》购的:住房;     !。(二)社《会,捐,赠的住房; —     (—三)腾空的》公有住房《;     (】四)政府《出资建设的廉—租,住房; 》    (五)【其他渠道筹集的住】房 《 第八条《 新:建廉租住房的建设】用地实行行》。政划拨方式》供,应,按照建?设计划优先安—。排免交行政》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!费按照底限收取 】     》对收购旧住房作【。为廉租住房》以及实物配租的【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!当按: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! ?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