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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】 资金筹集与—住房来?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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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廉—租住房保障资金【以,财,政,预算安排《为主多种渠道筹【集其来源主要—包括
(!一)市、《县区财政预》算安排资金;
! (《二)住房公积—金增值收益中—按规定提取的—廉租住房《补充资金;
】 (三)社会捐!。。赠资金;
— ? (:四)其他渠道筹集的!资金
廉!租住房保障资金【实行财政《专户管理专项用于】。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!、廉租?住房的购建》、,维,修和物?业管理等不得—。挪作他用
第!七条 实物配租【以收购现有旧住房】为主其?来源主要包括
! : (一)政府—出资收购的住房【;
(】二)社会捐赠的【住房:。;
(】三)腾空《的,公,有住房;
!。 (四?)政府出资建设的】廉,租,住房;
【 (?五)其他渠道筹集】的住房
第八!条 新建《廉,租住房?的建设?用地实行《行政:。划拨方式《供应按照建设计划】优,先安:排免交行政事业【性收费服务性收【费,按照底限收》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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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收购旧住!房作:为廉租住房以及实】物,配租的廉租》住房:租金收入《应,当,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!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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