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《 第二章 —职责:与义务 《。 :。 第七?条 县级人民政府】。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!管,理,中应当履行以—。下职责: —  ?  (一)落实高!层建筑消防工作责】。任,:对本行政《区域内?有关部门和单—位依:法,履行:消防安全职》责情况实施》监督; 》  :。 (二《)组:织制订?高,层建筑火灾》应急预案,建立应急!反应和?处置机制; 【   《(三)为高》层建筑火灾》。。扑救和应急救援【工作提?供,消防装备保障; !   (四—)组织开展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教!育;    】(五)组织开—展消防?。安全:检查;  —  : (六)组织或者】。责成所属《有关部门和单位【对多:产权、多使用人且】无统一物业管理或】者无专项维修—资金等高层建筑存在!的重:大火灾隐患采取措施!予,以整改?;   (—七,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他—消防工作职责 】第八条? 镇人民政府—、城市街《道办事处在高层建】筑,消防安全管》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!。责:: :    (一】)组织本行政区域】内未实?行物业管理的高层】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!进行自我管理,【落实消防《安全责任; 【   (二)协助!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开展?消防:安全:检,查和督?促火灾隐患整改;】。    》 ,(三)?组织开展高层建【。筑消防安全教育【;,    (四)!。指导村民委员会【。、居民委员会制定防!火安全公约、开展防!火检查和巡查以及】消,防安全宣传》培训;   — (五)法律、法】。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!作,职,责 第九条— ,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在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!理中应当履》。行以下?职责:? 《  : (一)》承担高层《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!救援工作;   ! (二《)建立高层建筑【火,灾,扑救的应急反应和】处置机制,开展火灾!扑救技术、战术研究!,负责高《层建筑灭火扑救预】。案的制订和实施,组!织,、指导单位和—个人开展高》层建:筑预防?火灾、灭火扑救和应!急疏散方案的制订】和演练?;  《 , (?三)依法《实施高层建筑建设】工程消防设》计审核、消防验收】、备案和抽查—; ?   (四—)开展高层建—筑消防?监督检查《和,消防安全专项—整,治,,督促单位或者个人!采取消防安全防【范措施?及时:整改火灾隐患—;    【(五)督促》、指导有关》单位做好高层建筑消!防安全的《宣传教育《;    (】。六,)指导?专职消防队、志【。愿消防队等》消防组织进行高【。层建:筑火灾?扑救和应急救—援组织公安消防队和!指导:专职消防队》实施专业技能训【练,,配备并维护—保养好装备》器材;   (七!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消防《工,作职责 《 ,第十条 城》。乡规划部门应当【根据有关《规定,将涉及高层】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!场所统一纳入规划】管,理,在实《施规划审批时,应】当确保?留足防火《间距,?消防车道、避—难场所?等消防施救场—地 第十一条 对!。依法应当经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》实,施消防?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!。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!按规定?将相关设计材料报】送公安机《关消防机《构审查;未》经审查?或者审查不合格的,!建设部门不予—办,理,施工许可依法应经公!安机关消防机构【消防:验收:而未经?验收或者验》收不合格的》高层建筑工》程,不予《办理:竣工验?收备案   【。建,设部门?应将物业服务企业的!消防安?全防:范服务质量作为对】。物,业,管理活动实施—监督的重《要内容,并》。对高层建《筑共用消防设—施维修、更新和改造!进行指导《、监督? 第十二条 工】商部:门对高层《建筑内?未经消防安全检查】或者经检查不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】的公共娱乐》。场所,不予》办理登记手续 】第十三条 》市政部门应当督【促检查供水单—位和企业按》照消防要求,维护】市政:消,防供水设施》。,并依法对其—管理范围内占用消】。防车通道及消防扑救!场地设置停车场等】。行为做好监督管【理工作 第—十四:条, 道路建设有关责】任部门应当按—。照设计做好市政公共!消火栓的《建设   》 各相关部》门应当与公安机【关消防机《构建立?行政执法《联动机制,互相【通报涉及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《的执法?信息 第十—五条 建设单位应】当对下列高层建筑】的消防安全负责,对!消防:安,全隐患进《行整改?并承担?费用: —    (一)已!竣,工但尚未出》售或者尚未》交付物业买受人【的;    】(二:)依:法经消防竣工验收备!案合格,但未与【前,期物业服《务企业办理物业承】接,。查验:手续,或者》在交接合同中未【明确:消防安全责任—分工的;    ! (三)依法应当经!消防验收,而—未验收或者》验收:不,合格交付使用的; !    (—。四)依法应当经消防!竣工验收《备案:,而未经备案—或者:备案抽查不》合格而?。交付:使用的;  — (五《)依:法经消防《竣工验收备案后未被!抽查,因建设单【位,的,。违法行为造成—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!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! 第十六条— 施工单位取得【相,应资质后方能从【事新建、改建高【。层建筑工程》施工,并对施工现场!的消:防安全负责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!工现场消防》安全:责任制度,确定消防!安全:责任人   建设!、设计、施工、【工程监理等》单位依法对建—设工程的消防—设计:、施:。工质量负责 【第十七?条 建设《。单位或者个人对高】层建筑进《行,局,部改:建、扩建或者装【。修时,?应当与施工单位【。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!安全责任;》没有明确《的,消防安全由【。。。双方共同《负责 第十八【条 :高层建筑管理人履行!下列消防《安全:责任:? 《。   ? (一)制定消【防安全?管理制度,组—织防火巡《查,及时《消除:火灾隐患;   ! (二)定期【组织共用消》防,设施的维《护保养,确保—完好有效; 【 ,  (三》)组织开展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;!    (四】。),制订预防火灾、灭】火,扑,。救和:应急疏散方案—,,。并开展?灭,火扑救和应急疏【散演练; —  : (五《)保障?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!、,消防车通道畅—通;  》  : (六)劝》。阻、制止业》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!防安全的行为—,并及时报告辖区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!者,公安派出《所;    (!七)妥?善保管高层》建筑消防《档案资料;   】 (八)《法律、法规》规定:的其他消防安—全,责任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