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一章 总 则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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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!高,。层建筑?消防:安全管理《,预防和减少火灾,!保护人?民生命和《财产安全,根据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》法、山?东省消防条例—、建设工《程消防?监督管理规定、【消防:监督检查规定—等法律法规规章规】定,,结合本市实际【,制定本规》。。定
第二—。条, 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高层建筑消防安】全管理,适用本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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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高层【建筑消防安》全管理贯彻预—防为主?、防:消结合的方针,立】足,自,。防自救的原则,实行!严格:和,。科学:的管理
第四【条 属于消防—安全:重点单?位高层建筑的—消防:安全:。监,管工作,由公—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!实施;?属于规模较》小场所?高层建筑的消防【安,全监管,由当地公】。安派出所负责—实,施
规—。划、建设、市政、】工商、文化、教育、!质监等部《门应当?在各自职责》范围内依法做好【。高层建筑消防工作】
第?五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都有维护高层建!筑消防安《全、保?护消防设《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!火,警,、举报火《灾,隐患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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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。条 鼓?励高层建筑消防技术!研究创?新和先进消防、应】急救援?技术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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