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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】 则
第【一条: 为加强高层建筑】消防安全《。管理,预防和减【少火灾,保护—人民生命和财—产安:全,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?国消防法、山—东省消防条》。例、建设工》程消防监督》管理规定、消防【监督检查规》定,等法律法规规章规】定,结合本》市实际,制》定本规定
第二!条 本市行政区域】内高层建筑消防安】全管理,适用本规】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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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条 高层《建筑消?防安全管理贯彻预】防为主、防消结【合的方针,立—足自防自救》的,原则,实行严格和科!学的管理《
第四条 属【于消防安全重点单】位高层?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!工作,由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负责:实施;属于规—模较小场所》高层建筑的》消防:安全监管,》由当地公安派出【。所负责实施
!规划、建设、市政、!工商、?文,化、:教育、质监等部门应!当在各自职责—范围:内依法做好高—层建筑消《防工:作
第五条 【任何单位《和个人都有》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!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】、预防火《灾、报告《火警、举报》火灾隐?患的义务
第六】条 鼓?励高层建筑》消防技术研》究创新和先进消防、!应,急救援技术推—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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