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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章 工程交】接,
第四十二条! 重点工《程按合同要求养护】期满,?应当及时进行—工程:。交接
《第四十三条 —工程交接时应当按】以下程序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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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?工程建设责任部【门向市城建》重点办提出》工程:交,接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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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请批!准后,由《市政:府确:定的:接收管?理部门?负责组织验收—小组进行交接验收,!交,接验收小组应当【包括:建设、财政、—。勘测:、,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等单》位及有关技术人员,!。市城建重点办和监】察机:关派员对交》接过程?。进,行监督; 》
(《三):交接:。验收采取听汇—报、查资料和—看现场的方式—进行交接《验收小?。组负责审《。查工程建设的各【个,。环节,并对工程建设!的总体情况作出【全面评价《对存:在的问题《,提出?具体解决意》见,限?。期完成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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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十四《条 交接《验收工作结束后【,交接验收小组要向!市城建重点办写出】交,。接验收报告工程建】设责任部门与接收】管理部?门应本着尊重现【。。实、实事求是—。的原则进行》交接,遇有特殊情】况,。可提出处理》意见:报市政府
第四十!五条 工程保修期】满后,?原则上应当通过【政府采购确定养护企!业,实行合同管理】合同期满后,—需,重新采购养护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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