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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章 竣工验收】
《。第三十五条 重点】。工程项?目实行竣工验收制】度竣工验收》由工程建设责任部门!负责组织
第【。三十六条 重—。点工程?。完工后,经过—各单项工程(包括采!购材:料)验收,工程【实体质量、施工技】。术资料、安全生产】管理资料等符合规范!标准要求《后,方可组织—。验收对基本符—合竣工验收条件,仅!局部或零星工—程、少数非关键【。性设备因特殊原因未!按要求全《。部建:成,但?不影响正常使用的】重点工程,可同【时办理竣工验收手】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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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竣工!验收:应按以下《。程序进行:
【 《。
(一)工程【建设:。责任部门向市城【建重点办提报验【收申请;
】
(二)》申请批?。准后,由《工程建设责任—部门:。按程序组织财政【、勘测、设计、施工!、监理等单位组成】综合:验收小组进行验【收,工,。。程质量监督部门【和市城建重点办派】员,对验收过《程进行监《督;
】(三)竣工验收【采取听?汇报、查资料、看】现场及对工程实【体,进行实测实量的方式!进行;
(】四)验收小组成【员要对验收》结果进行会签
第!三十:。八条 对规模较小且!简单的工程项—目,:可一次性进行验收;!对规:模较大且复》杂的工程项目,【可分标段、》。分项进?行验:收;对?因拆迁排障》等特:殊原因造成工程未全!部按时竣工的,【可视情况《先行:对已完成的》部分进?行验收?
第三十九—条 工程建》设责任部门应—当自工程竣》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!。5,日内,将工程竣工】验收:报告:等相:关资料报《。工程:质量监督《部门备案工程建【设责任部门应在3】个月内将一套—完整的工程竣—工档案移交市—城建档案馆
第】四十条 施工单【位应在工《。程验收合格》之,日起28日内向工】程建设指挥部报送完!整,的竣:工结算?报告和?结算资料,经审核合!格,工程建设—责任:。部门应当在5—日内,?向市财?政部门报送》竣工决算材料—,并配合市财政【部门做好决算评审】。工作
第四十一条! 市财政部门在接】到工程项《。目决算资料》后,应当在30日内!出具工程项目—评审报告;对—工艺复杂、体量较大!的工程可适当—延长评审《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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