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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章 政府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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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。七条 市政府采【购中:心是重点工程采购活!。动的责?。任主体?,具体负责》组织政府采购—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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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特殊情况不实行!政府:采购:的,应当由重—点,工程建设责任部门会!同市财政部门提【出意见,报》市政府批准》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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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府采购中心】应于工程开标前【3日内邀《请市城建重点办、】财,政局、监察局、检】察院派?。。员,到开标现场进—行监督
第十八】条 重点工程政【府采购应《当按以下程》序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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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工程建设】责任部门向市城建重!点办提?出,重点工程建设采购立!项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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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请批【准后,工程》建设:。责任部?门向市政《府采:购中心?提交书面采购委托】书,并?附有关设计文件;】
《(三)市政》府,采,购中:。心接到委《托书后,应当—按潍坊市城建项目政!府采购?管,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发布】政,府采购信《息、确定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、!编制招标文》件,、现场答疑》、并组织开标、评】标定:。标,和签订工程合—同
第十》九条: 重点工程政—府采购原则》上实行公开招标实】行公:。开招标方《式不能满足》。建,设需要?的,可以按照—政府采购法的—规定,?采用邀请招标—、竞争?性谈判、单一—。来源采购、询—价等其他采购方式采!用公开招《标之外的其他采购】方式的,应当由重】。点工:程建设责任部门【会同市财政部门【提出意见,报市【。政府:批准后实《。施
第《二十条 中标—单位确定后,市【政府采购中心要及】。。。。时,公布:。中标结?。果,并?报送市城建重点办备!存
第二十一条】 工程项目发包人】、招标人和》中标人应当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!日起30《日内签订书面合【同,
第二《十二条 政府采【购代理机构》的确定应当》本着公开竞》争的原?则按有关程序—择优选定《
市财政、】建设、监察部—门要加?强,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!的监督检查》,一经发现政府采】购代:理机构有违》。法违规或不》完全履行职责行为】,,市城建重点办及【有关部门将》视情节予以处理,直!至取消重点工程政府!采购代理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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