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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章 勘测设计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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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重点】工程应当坚持先勘测!、后设计、》再施工的原则
第!十三条 工程勘【测、设计《应当按?以下:程序进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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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重点—工程建设责任部门向!市城建重点办提【。报勘测、设计申【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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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申请批《准后,重点工—程建设责任部门委】托,勘测、设计单—位进行工《程,项目的勘测》和设计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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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市》规划部门应》同时下达规划设【计条件(如道路工程!需提供工《程,范,围、:断面形?式和控?制,。点坐标等)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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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确?定规划设计方案【需进行专家评审论证!的由重点工程建设责!任,部门会?同财政部门按有【关程序组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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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进,行施工?图,审,查,施工图应《当依法?送交具?有相应?资质的施工图审【查机构进行审查【,施工图未经审【查合格的不得使用】;
(六【),编制工程预算
】第十四条 工—程勘测、设计单【位应当按《政府:采购程?序招标确《定,通过其它方》式确定的,》应当由?工程建设责任—部,门和市财政》部,门共同?提出意见,报市【政府审批对非经【以上方式确定的勘】测、设计单位,所】发,生的相关费用市财政!不予认可
第十五!条, 工程建设责任部】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!编制工程预算工程】预算应当按程—序送市财政部门【审核,审核》结果作为政府采购】时的拦标《。价依据
第十六】条, 设计单位》应当积极配》合建设?工程施工《,施工过程》中应到现场做好【技,术指导及跟》踪服务工作 —
设计单位对】设计成果或设计方】案负:责,独立承担相【应的:法律和经《济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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