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: 第四章 建设用】。地规划?。管理
》
,第三:十,条 城?市绿地、河道、道路!、广场、高》。压供:电走廊?、,城,市基础?设施及大型公共设施!等规划建设用地任】何单:位,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!。或改:变用途
第三十一!条, 在:。城市规划《。区内的建设》工程的选址和—布局必须《符合:城市规划;建设项目!可行:性研究阶《段,应有城?。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参【加可行性研究—报告:报,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!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的选》址意见书 选址意】见,书按下列《程序办理
—。 —(,一)建设单位持项】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!。城,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!址,申请;
【 ? (二)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根据城》。市规划要《求和建设项目的性】质、规模提出项【目选:址建议和规》划条件作为项目【可行性研究的依据】;
? ? (三)城【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!认建设项目》可行性研究报—告符:合城:市规划选址》要求后按照国家和】省有关规定》分级核发国家统一】。颁,制的选?址意见?书 选址意见书有效!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!因,故,不能进行建设活动的!应向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申:请延期每《次延期时限为—一,年逾期未进行建设活!动又未向《城市:。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延期的选址意见【书自行失效》
,
第三十二条 在城!市,规划区内进行建设】需要:使用土地的按下列程!序办理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
》 ?(一)建设单位【或个人持批准建设项!目的有?关文件向城》市规划?行政:主管部门提》出定点申请申—请报告需附有—位置地形《。图;
! (二)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根据建设项目的】性质、规模》按照:城市规划的要求经】实地勘?察初步选定建设项】目的:。用地位?置和界限并》向建:设单位或《个人提供建设用地】的,规划设计条件;
】
: 《 (三)《城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!查建设单位或—个人提交的规—划设计总图确定用】地的位?。置和界限后在15日!内核发国《家统一颁制的—建,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》或,。发出不予发证—的通知书 建设单位!或个人领取建设【用地规划许可—证后方可向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土地管理部【。门提出用地申请【办理用地手续— 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?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!效期内因《故不能办《理用地手续的应【向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延期延期时》限为六个月逾期【不办理用地手续又】未向城市规划行政】主,管部门申请延—期的建设用地规划】许可证自行失效【
第?三十三?条 在办理建—设用地的过程中如】确需变更建设用地位!。。置、界?限,和,使,用性质的须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办!理变更手《续
第三十四条 !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!。内,。的,土地必须《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办理临时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并?。到土地管《理部:门办理临时用地手】续 临时用地期【。限不得超过两年逾】期自行失效 临时用!地,如遇国家《建设需?要应当无条件清场】退地 禁止在—批准临时使用—的土:地上建设永》久性建?筑物、?构筑物和其它—设施
第三十五】。条 在城市》规划:区内进行挖取砂石、!土方、围填水面设】置,生产、生活》废弃物堆放场所等】改变地形、》地貌的活动须由城市!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会同【。有关部门审》。查批准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