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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3,.2: 共有建筑面—积摊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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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?)共有建筑面积有合!法分割文《。件或协议的按文件或!协议办理《无协议或《协议不明《确的按?本规则摊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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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—)共有?建筑面积分摊以【幢为单位共》有建筑面积分—摊,一般限于本幢内【。的共有建筑面积【与本幢不相连的【共有:建筑(如独立的【变电站、水泵房、】门卫房等)及本幢】内为多幢《房屋服务的共—有部位建筑面—积不得分摊到—本幢房屋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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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3)共有建筑!面积:按房屋内相关建筑】面,积,。比例:。进行分摊《共,。有,建筑面积分》摊后不划分各业【主摊得?。。面积的具《体部位共《有建筑面积一—经分摊便不》。得侵占或《改变其原始设计的】使用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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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4)有两—种以上房屋类—型的:综合楼房屋内各共】有部位分别为不同】的业主所《共,。有各共?有部位建筑》面积依相关房—屋的面积《比例分摊给所—共有的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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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5)套(权》属单元)建》筑面积为专有建【。筑面:积,(以下称《套内建?筑面积)与应—分,摊,的共有?建筑面积之和—算式如下
】 套建筑面积=】套内建筑面积+应分!摊的共有《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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