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》
3.【2 共有建》筑面积摊算》原则
?
:
(1)共有建【筑面积有合》法分割?文件:或协议的按文件【或协议办理无—协议或协议不明【确的按本规则—摊算
》 ,
(2)共】有建筑面积分—摊以幢为单》位,共,有建筑面积分摊一般!限于本幢内的共【有建筑面积》。与本幢不相连的共】有建筑(如独立的变!电站、水泵房、【门卫房等)及本幢内!。为多幢房屋服务的】共,。有部位建筑面积【不得分?摊到本幢《房屋内
《
:
》(3)共有》建,筑面积按房屋内相关!。。建筑面积比例进行】分摊共有建筑面积】分摊后不划分各【业主摊?得面积?的具体部位共有建筑!面积一?经分:摊便不得侵占或改变!。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!能
》
(4)有两!种以上房屋类型的综!合楼房屋内》各共有部位》分别为?。不同的业主所—共有各?共有部?位建筑面积》依相关房屋》的面积比例分摊给所!共有的?。业主
—
(》。。。5,)套(权属单元)建!筑面积为专有建【筑面积(以下称【套,。内建筑面积》)与应?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!之和算式如下
【
套—建筑:面积=套内建筑面积!+应分摊的共有建】筑面积
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