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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 共!。有建:筑面:积摊算?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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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—共有建筑面积有合法!分割文件《或,协议的按《文件或协《议办理无《协议或协议不明确】的按本规则摊—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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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共有】建,筑面积分摊》。以幢为单位共有建筑!面,积分摊一《般限于本幢内—的,共有建筑面》积与本幢《不相连的《共有建筑《(如独立的》变电站、水》泵房、门卫房—等)及?本幢内?为多幢房屋》服务的共《有部位建筑面积不】得分:摊到:本,幢房屋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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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3)》共有建筑面积—按房屋内相关建筑面!。积比例进行分摊【共有建筑面积分摊】后不划分各业主摊得!面积的具体》部,位,共,有建筑面积一—经分摊便不得侵占】或改变其原始—设计的使用》功,能
】 (4)有两种以上!房屋:类型的综合》楼房屋内各共有部位!分别为不同的—业主所共有各共【。有,部位:建,筑面积依相关房屋】的面积比例分—摊给所共有的业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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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5)套(权属【单元)建筑面—积为专有建筑面积】。(以:下称套内《建筑面积)与—应分摊的共》有建筑面积》。之和算?式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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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套建筑【面积=套内建筑【面积+应分摊的共】有建:筑,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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