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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:章 工程施—工监理竣工验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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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,十三条 建设【工程各方《责任主体应当执【行,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基!本建:设程序?和工程建设技术标】准以及工程》。质量安全的》规,定
【。建设:单位、勘察、设【计、施工《、,。工程监理企业项目】管理公司、工程【质量监?测机构、抗震鉴定】及施工?图审:查机构应《当遵:守,有关建设工程抗震设!防的法?律,、法规和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的—规定保证建》设,工程的抗震设—防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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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四条 施!工单:位应当按《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!工程:建,设强制性标准—进行施工并对—施工质量负责—不得擅?自修改施《工,图设计文件》不得:偷工减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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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建设单《位、施工单》位应当选《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!件和国家有》。关,标准规定的材料、构!配件:和设备
! 第三十五条【 工程监》理单: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!计文件和工》。程建: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!。理并对施工》质量:承担监?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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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六条 建设】工程竣工后》建设单位应依法组】织勘察、《设,计、施工、监—理单位对工程—。项,目进行竣工验收【工,程质:量监:督机构对验收程【序和工程质量进行监!督,
》 建设单—位应当?在法定时《限,内对经?竣工验收合格的【建设工程依法办【理竣工验《收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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