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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章 既有建筑!抗,震,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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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:十七条 已经建】成的建设工》程未采取抗震—设防措?施或者抗震设防措】施未达到抗》。震设防要《求且未列入近期【改造、拆除》计划的房《屋建筑的使》用者或?产权人应当依法委】托,具有相?应工程设计资—。质的单位按》照有关法《律规定?、现:行抗震鉴《定标准和必》要的检测报》告进行抗《震鉴定、加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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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十八条 !鉴定:结论确认采取加固可!以达到抗震设防标】准的:学校:、医院等人员密集的!公共建筑按》照重点设防类抗【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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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条 ! 工:程抗震加固》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!理程序执行工程建设!标准;抗震鉴定【与加固费用由工【程项目?使用者或产权—人承担
》。 工程抗【震加固应当与城市】近期建设规划、产】权人的房屋维—修,。计划和企业发展【规划相?结合
— 有重大文—物价值?和纪念意义工程【的抗:震加固应当》注意保持其原—。有风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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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条 产权人和使!用,人,不得擅?自变动?或者破坏建筑抗震结!构、隔震、减震装】置部件和安全—监测系统、观—测系统设施削—弱,。工程抗震《能力
《 : ,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!础设施?在合理使用》年限内因各种因素】使工程抗震》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!变原设计使用—性质导致荷载增加】或需提高《抗震设防类》别的产权人》或使:用权人?应当委?托有相应资质的【单位:进,行抗震验算、修复】或加固需要进—行工程检测的应委托!具有相应资质—的单位进行》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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