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!第五章 既—。有,。建筑抗?震使用 — 第三十七条— 已经建成的建】设工程未采》取,抗震设防措施—或者抗?震设防?措,施未达到抗震设【防要求?且未:列入近期改造、【拆除计划的房—屋建筑?的使用者或产权人】应当依法委》托具:有相应工程》设计资?质的单位按》照有关法律规定【、现:行抗震鉴《定标准和必要的【检测报告进行抗【震鉴定、加固 ! 《 第三十八》条 ?。鉴定结论确》认采取加固可以【达到抗震设防标【准,。。的学校、医院等人】员密集的公共—建,。筑按照重点设防类】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!。。固 : ? 《第三十九条 工程!抗,。震加固应当纳入基】本建设管理程—序执行工程建设【标准;抗震鉴定【与加固费用由工程项!目使用者《或产权?人承担 【  工程《抗震加固应当—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!、产权人的房屋维】修计划和企业发展】规划相结合 —   有重【大文物价《值和纪念意义工程的!抗震加固应》当注:意保持其原有风【貌 【 第四十》条 ?产权:人和使用人不得【擅自变动或者破【坏,建筑抗震《结构、隔震》、减震?装置部件和》安全监测系》统、观测《系统:设,施削弱工程抗震能力!。     房屋建!筑和:市政基础设施—在合理使用年—。限,内因各种因》素,使工程抗震能力受损!的,或者因?改变:原设计使用性质导】致荷载增《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!类别的产权人—或使用?权人应?当委:托有相?应资质的单》位进行抗震验算、修!复,或加: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!的应:委,托,具有相应《资质的单《位进行检测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