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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—2 :。 分部分项工程
】
4.!2,.1 工程量清单!应根据附录规定【的项目编《。码、项目名称、项】目特征、计量单位】和工:程量计?算规则进《行编制?
《
,
4.2.》2 工程》量清单的项目—编码:应采用十二位—阿拉伯数字表示一】至九位应按附录的】。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!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!程量清单项》目名称和项目特征】设置同一招标工程】的,项目编码不得有重】码
《。
4.》2.3? 工程量清单【的项: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!目名称结合》拟建工程的实际【确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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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?2.:4 : 工程量清单—项目:特征应按《附录中规定的—项目特征结合拟【建工程项目的实【际予以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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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《2.5 工—程,。量清单中所列工程】量应: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!量计:算规则计算》
,
4.【2.6 工程量清!单的计量单位应按】附录中?规定的计量单位确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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