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3 工程计量!
?
:
3.》。0.:1 ?。本条规?定了工程量计算的】依据
?
3—.,0.4? 本条规定了【。工程计量时》每一项目《汇,总工程量的》有效位?数
3】。.0.5 对本条!。说明如下
—
(1】) 本规范对项目的!工,。作,内容进行了》规定除另有规定【和说明外应视为【已经包括完成—该项目的全部工【作内容未列内容【或未发生不应—另行计算
!
: (:2,) 本规范附录工】作内容列出了—主要:施工:内容施工过程—中必然发生》的机械移《动、:材料运输等辅助内容!虽然未列出也应包】括
!(3)? 本规范以成品考虑!的,项目如?采用:现场预制的》应包括?制作的工《作内容
《
3.0.!6 : 本条规定了—城市轨道交通工【程与其他“工程量计!算规范?”在执行上的—界线范围和划分以便!正确:执行规范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