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【。工,程量清?单编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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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一!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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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【.1 本条规定】。了工程?。量清单的《编制依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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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?.1.2 本条】规定了其他项—目、规费和税金【项目清单应按现行国!家标准建《设工程工程量—清单计价规》范GB 50—500的有关规【定进行编制其他项目!清单包括暂列金【。额、暂估价、—计日工?、总承包《服务费;规费项目清!单包括社会保险费】、,住房公积金、工程排!污费:;税金项目清—单包括营业》税、城市维》护建设税、教育费】附加、地方教育附】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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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.1.3 》 工:程建设中新材料、新!技术、新工》艺等不断涌现—本规范?附录所列《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!可,能包含?所有:项目在?编制工程量清—单时当出现本—规,范附录?中,未包括的清单项【目,时编制人《应做补充在》编制补?充项:目时:应注意以下》三个: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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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1) 补充项目!的,编码应按《本规范?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!如,下补充项目》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!码,08与?B和: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!并应从08》B001起顺序编】制同一招《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!码
》
(2—。) 在?工程:量清单中应附补【。充项目的项目名称】、项目特征、计量】。单,位、工程量计算规则!和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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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【将,编制的补充项目报】省,级或:行业工程造价管【。理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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