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4 工程》量清单编制
】
:
4.1】 一般规定
】。
《
4.1.1 !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!据,
【 : 1 本规范和现!行国:。家,标,准建: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!价规:范GB 5》0500《;
—
2 】国家或省级、行【。业建设主管部—。门,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!法;
》
3】 建设工程设【计文件?;
! 4 》。与建设?。工程项目有关的【标准、规范、—技术资料;》
— 5 【拟定的招标文件;
!
》 6 【施,工现场?情况、工程特点【及,常规施工《方案;
》
《 7 其】。他相:关资料?。
4】.1.2《 其他《项目、规费和税金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!国家标准建》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!价规范GB》 50500—的相关?规定编制
》
,
4.1【.,3, 编制工》。程量清单出现附【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!制人应做补充并报省!级或:行业工?程造价管《理机构备案省—级或行业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】。应汇总?报住:房和城乡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】究所
?
【 补?充项:目的编?码,由本规范的代码【05与B和三位【阿,。。拉,伯数字组成并应从】05B001起顺】序编制同一招—标工程的《项目不?得重码?
! 补充的工程量清】单需附?有补充?项目的名《称、项目特征、计】量单位、《工程量计算规则、工!作内容不能计量【的措施项《目,需附有补《充项目的名称—、工:作,内容及包含》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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