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— 工程量清单编制】
!
4.1 —一,般规定
【
,
:
4:.1.1 编制】工,程量清单《应依据
! 《1 本规范和现】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!工,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!B 5050—0;
?
】 2 国家或省级!、行业建设主管部】门颁发?的计价依据和办法】;
《
》 3? 建设工程—设计文件;
】
》。 4 与建设】工程:项目:有关的标准、规范、!技术资料;
!
5【 拟定的招标文件!;,
! 6 ? 施工现场情况【、工程特点及常规施!工方案;
【
》 7 其他【相关资料
】
,
4.《1.2 其他项】目、规?费和:税金项目清》单应按照《现行国家标准建【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!价规范GB —50500的相【关规定编制
—
:
4.1.【3 编制工—程量清单《出现:附,录中未包括》的项目编制人应【做补:充并报省级或行业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!案省级?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!机构应汇《总报住?房和城乡《建,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!
》
? 补充项目的【编码由本规范的【代码:0,5与B和三位阿拉伯!数字:组成并应从05【B0:01起顺序编制同】一招标工程》的项目不得重码
!
?。
: 补充的工程量!清单:需附有补充项目【的名称?、项目特征、—计量单位、工—程量计算规则、工作!内容不能计量的措施!项目需附有》补充项?目的名称《、工作内《容及包含《范围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