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工程!量,清单编制
!
4—.1 一般规定】
》
4.1.【1 编制》工程量清单应依【据
—。
1 【 本规?范和:现行国家标准建设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!规范GB 50【50:0;
【
2 国!家,或省级、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】。颁发的计价》依据和办法;
】。
《 ? ,3 建设》工程设计文件—;
! 4 与—建设工程项目有关】的标准?、规:范、:技术资料;
【。
【 5 拟定的【招标文件;
—
:
《 ?6 施工》现,场情况、工程特点及!常规施工方案—;
【 7 — 其他相《关资料
【
4《.1.2《 :其他项目、规费和税!金,。项目清单《应按:照,现行国家标准—。建设工程《工程量清单计价【规范GB 5—050?0的相关规》定编制
【
4.1》.3 编》制工程量清单出【现,附录中?未包括的项目编【制人应做补充—并报省级或》行业:工程: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!级或行业工》程造价管理机构【应汇总?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标准:定额:研,究所
?。
?
,
补—充项目的编》码由本规《范的代码0》。5,。与B和三位》阿拉伯数字组成并】应从05B00【1起顺?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!的项:目,不得重码
—
—。 补充的工程【量清单需附有—补充项?目的名称、项目特】征、计量单位、工】程量计算规》则、工作内容不【能计量的《措施:项,目需:附有补充项》目的名称、》。工作内容《及包含?范围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