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》。 , 工程?量清单编制
!
?
4.1 【 一般规定
—
4】.1.1《 编?制工程量清》单应依据
—
【 1:。 本规范》和现:行国家标准建设工】程工程量清单计价】规范GB 5—0500;
【
:
《。 2 国—家或省级、行—业建设?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!。依据和办法;
】
》 : 3 《建设工程设》计文:件;
《
《 4 【与建设工《程项目有关的—标准、?规范、技术资料;】
【。。 , 5 拟定【的招标文件;
】
6! 施工现场情况】、工程特点及常【规施工方案;
】
【 7 其》他相关资料
【
4.1】.2 其他项【目、:规费:和税金项目清—单应按照《现行国家标准建【设工程工程量清【单计价规范G—B 50500【的相关?规,定,编制
4!.1.3 》。 编制工《程量清单《出,现附录?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!人应做补充》并报省?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!理机构备案》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!管理机构《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!建,设,部标准定额研—究所
《
补!充项目的编码由本】规范的代《码05与B和三【位阿:拉伯数字组》成并应从05B0】01:起顺序编制》同,一,招标:工程的项目不得【重码
! 补充》的工程量清单需附有!补充项目《的名称、项目特征】、计:量单位、《工程量计算》规,则、工作内容不能】计量:的措施?项目:需附有补充项目【的名称、工作—内容及包含范围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