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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? 工程量清单编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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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?.1: 一般规定—
】4.:1.1 编制【。工程量?清单应依据
【
1! 本规范和现行国!家标:准,。。建设工?程工程?量清单?计价:规范GB《 505《00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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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2 : 国家或省级、行】业,建设主管《部门颁发的计价【依据和办法;—。
【。 3 建【设工程?设计文件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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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4 ? 与建设《工程项目《有关的标准》、规范、技术—资料;
—
5】 拟定的招标文】。件;
《
【 6 施工现场】情况、工程特点【。及常规施《工方案;《
! 7 其他相关】。资料
—
4?.1.2 —其他项目、规—费和税金项目—清,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!准建:设工:程工程量《清单计价规范—GB 505—0,0的相关规定编【。制
4】.1.3 编制工!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!未包括的项目编制】人应做补充并报【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!管理机?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!。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!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!部标准定额研究【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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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补充项》目的编?码由本规《范的代码0》3,。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!字组成并应从0【3B001起顺序】编制同一招标工程】的项目?不得重码
—
《 补充—的工程量《清单需附《有补充项目的名称】、项目特征、—计,量单位、工程量【计算:规则、工程》内容不能《计,量,的,措施:项目需?附有补充的》项目的名称、—工作内容及包—含范围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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