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—。 工程量清单—。编制:。
《
》
4.1 一般规!定
》
,
4.1.1】 本条规定了工】程,量清单的编制—依据
》。
4.1.2】 本条规定—了其他项目、规费和!税金项目清单应按】现行国家标准—建设工程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】范GB 《50500》的有关规定进—行编制其他项—目清单?。包括暂列金额—、,暂估价、计》日工、总承包服【务费;规费项目清】单包括社会保险费】、住房公积金、工程!排污费;税》金项目清单包—括营业税、城市维】护建设?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!方教育附加
】
4.1.3】。 , 工程建设中新材】料、新技术、新【工艺等不断涌现本规!范附录所《列的工程量》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!所有项目在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】当出现本规》。范附录中未包—括的清单项目时【编制人应作补—充在编制补充—项目时应《注意以下三个方面】
,
(1!)补充项目的编码】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!定具:体,做法:如下补充项目的编】码由本规范的—代码02《与B:和三位阿拉伯数【字组成并应从—02B001起顺序!编制同一招标工【程的项目不》得重码
】
: (2)在工程【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!目的项目名称—、项目特征、计量单!位、工程量》计算规则和工—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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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【)将:编制的补充项目报】省级:或,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!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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