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4 工程量清单编!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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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一!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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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《.1.1 —本条规定《了工程量清单的【编制依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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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.1?.2: :本条规定了其—他项目、规费和【税金:项目清单《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!设工程?工程量清《单计价规范GB 】5,050?0的有?关规定进行编制其】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!金额、暂估价、【计日工、《总承包服务费—;规费项目清单包括!社会保险《费、住房公积金、工!程排污?费;税金《项目清单《包括营业税》、城市维护》。建设: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!方教:育,附,加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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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—1.3 《 工程建设中—新材料?、新:技术、新《工艺等不断涌—现本规范《附,录所列的工》程量清单项目不可能!包含所有项目—在编制工程量—清单时当出现本【规范附录中未—包括的?清单项目时编制【人,。应作补?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!应注意以下三个【方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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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1)补《充项目的编码应【按本规?范的:规定确定具体做【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!码,由,本规范的代码0【2与:B和:三位阿拉伯数字【组成并?应从02B0—。01起?顺序编制同一招标】工程的?项目不得重码
】
》 (2)在工程量清!单中应附《补充项目《的项目?名称、项目特征、】计量单位《、工程量计算规则和!。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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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3)将编制】的补:充项目报《省级或行业工—程造价管理机构备】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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