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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工程【计量
》。
》。3.0.1 本】条规定了《工程量计算的依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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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4 】本条规?定了工程计量时每】一项目?汇总工程量的—有效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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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《.0.?5 : ,。对,本条说?明如:下
《
(—1)本?规范对项《目的工作内容—进行了规《定除另有规定和说明!外应视为已经—包括完成该项—目的全部工作内容】未,列内容或未发生【不应另行计算
】
《 (2)本规范附!录工作?内容列出了主要施】工内容施工过程【中,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!、材料运输》等辅助?内容虽然未列—。出也应包括》
(!3)本规《。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!。如采用现场制作【的应包?括制作的工作—内容:
—3,.,0.6 《 本条规定了仿【古建筑工程与其他】“工程量计算规范”!在执行上的界—线范:围和划分《以便正确执》行规范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