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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? 4 城市》公共设施《设置:要求: 4.0.!1城市公共设施指标!体系采用分级定性】单处最小用》。地规模、建筑规模】控制为主明确相关配!置,规定 ? 4!.0.2城市公共设!施内:容和规模应按表4.!0,.,2的规定设置根据】具体情况可》适当增加《。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!内容 — 》4.0.3教—。育 : 《    分为—基础教育、成—人教:育两:类基础教《育,设施包括普通高中、!中等职?业学校、特殊—。教育学校、九年义务!教育;成人教育【主要指社《。。区学校 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】业学校?在全市范《围统筹平衡均衡【布局宜有方便—的交通、相对—安静的环境社区学校!按市、区二级级【设置社区学校可【独,立设置?也可:结合大专院》校、中?、小:学校设置 【 : 4.—0,.4医?疗卫生 】 ,   分为》医疗服务机构和【公共:卫生服务机》构医疗服务》机,构的主要设施有综合!医院、中医院、专】科医院;公共卫生服!务机构的主要设施有!妇幼保健院(所、站!)、急救中心、【血液中心、疾病【预防控?制中心、卫》生监督所、》老年护理院等设施】     !医疗卫生设施要【尽量考虑《环境幽静《、阳:光充足、空气洁净】、通风良好等—卫生要求宜靠近绿】地应:有方便的交通条件】宜临:近城市道路》    】 市区宜建设400!、500、60【0、800床四种建!设规模的综合—医院800床以上】的超大型医院—适量建设《。1,5~20万服务人】口设置一所400】~800床综合性医!院, 《   ?  按20-5【0万人设置》一个中医院(中西医!结,合医院)建设规【模为200~50】0,床/院 —   《  急救网络体【系分:市急救中心、急救分!中心、急救》点三级配置 【 :  :   老年护理【院分市?、,。区,二级设置 【 , 》4.0.5文化 】。    【 包括图书馆、群】艺馆(文化馆)、】档案馆、青少—年活动中心》(,少年宫)《、老:。年活动中心等设【施;分市、区二级设!。置  【   文化设施建设!可集中设置以形【成,市级、区级》文化中心中心的区位!宜适中交通》方便尽可能靠近【服务对象市级文化】中心应?包括三种以上市(省!)级大型文》化,设施一处文化—广场或文化公园区级!文化活?动中:心宜结合区级公共绿!地、文化《广场设?置含:影剧院、图书—。馆、群?艺馆、多功能展【览厅、科技馆、【青,少,年活动中心》、老年?活动中心等设—施用地规模》控制为?23公顷建筑—面积控制在》30:000?。5,0,000平方米 ! , : 4《.0.6体育 !  ?   市《、区级公共体育运】动,。。设,施宜:形成各级综》合性体育中心 【 ,     体】育中心?应交通?便捷有利集散应有】足够的室外场地【满足赛场《布,置要求要避》免对其它设施—的干扰?有,条件的可《。与公园结合 【。 ,     城【市级:体育中?。心根据城《市发展需要设—置含训竞《、群体、《休闲等?多种功?。能 》  :   各个》区至:少设置一处区级体】育中心保证每个中心!具备一场《二馆(?体育场、体育馆、游!泳馆) 【   ?  在条《件许可的情》。况下可将向社会【开放并符合规模【要求、开放》时,间要求和具备保障措!施的条件的专项【竞技训?。练体育设施以及大】专院校?的体育设施可计入城!市,体育设施面积—指标 — : 4.0.7商!业    ! 城市商《业设施类《型业态多《样属于经营性—公共:设,施,主要:由市场经营》配置和调节 — 《。    《城市商?业服务网点建筑面】积达0.6平方米】。/人 【    商业网点】建设要与城市道路网!络系:统相协?调要考虑方》便组织人流、—货运和停《车场地?且不:影响:居住区的安静使【用上:有相互联系的公【。。建宜组合布置网点】建设应大中小型、集!中与分散、综合型与!专,业性合?理配置 《 — 4.《0.8社会福利 】 ? ,    主要包括】。老年人社《会养老设施、残疾人!社,会福:利设施、儿》童社会福利设施、救!助管理?设施等  !   规划养—老,设施床位总数按老年!人总数的2%配【置将:养老设施按市、区】、居住区(街道)、!居住小区四个层次】进行分级建》设市(?区)级养老设施的设!置应避开《相同级别的其它公共!设施独立设置—需要有方《便的交通出入以方】便救护车、消防【车及轮椅通行 【 : :    残》疾人社?会福利设施、儿童社!会福利?设施可单独设置也】可附设于《市、区福利院 ! : ,   救《助管理设施分—市、区二级设置【各区原则上设—。置,一所以上可结合其】。它相关设《施,综合设置 》 【 4.0.》9行:。政办:公 《 ,   各区需设一】所区行政《服务中?心和一处区》社区服务中心 】 表4.0.2【城,市公共设《施设:置,标准 》 ! 】 分类 ! 体系— 【项,目 — , 内容 【 最小规模 】 《 — (㎡/【处): — 设置规定 — 《 备注 ! , !建,筑 《 : , 【 面积 】 用地 】 】。 《面积 — ! 教 — 》 《 : 育 — ,   】 , ?。   — :  ? 】  》 : ,。 基础教育 — 》 , :  ? 《   》   】 寄宿制】普通高中 】 ?30班 】 , 3:54:65 》 59775 ! : (1)普通】高中按?。5.5?。生/百户每班50生!计 》 , (2)【普通高中需设置30!0米(400米【)环形跑道篮球或排!球场:按每4个班》设置一个场地—。 【。参照DB33/【1025《-,。2006浙江省【工程建设标准寄【宿制: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!准 】 旧区高》中改、扩建参照浙】江省等?。级重点普通中学评】估操作标准省三级】重点中?学级以上《的建设标准执行 】 ! ? 36班》 , —41:532 【 695》。16 】 — 48班 【 , , 5《3,987 【 936》。00 】 》 : ,。6,。0班: 《 66497 ! 1113!9,0 !。 职业】。高中 《 《 职业高中》 1】8000 ! 3:60:00 【 (1?)中等?。职业学校《按5.5生/百【户 】 (2)生均校】。园占地?面积不?少于30 m—2生:均校舍建筑面积【不,少于15 》。m2学校全日—制学历教育学生不少!于12?00人 — , 最小标准【参照浙江省等—级重点中等职—业学:校,。评定标准 【 , 若为【。国家级重点》职高建?设标准需达》到国家级国家级【重点中学职业—。学校评估指标— 《 》。 特殊教!育学校 】 聋哑学校—(9班?) — 4?00:5 11!115 》 : 每班14人建筑!规模宜为9班、18!班 — 参照特》殊教育学校建—设标准(试行)【(教计 《[,1994]1—62号文) 】 , 】 聋哑学—校(:1,8班) 】 , 648《0 1】5624 ! !弱智学校(》9班) 【 38》80: 995!。4 : 》每班14人建筑【规模宜为9班、【18班 【 — 《 ,弱智学校(》18班) 【 6103 !。 1587!6 — 《 成 】 — 人 !。 : ? : 教】 , 】 , 》育 : 《 ,。 市社?区学校 【 成人教—育,、职业教育》等 】 , 《 : ,。 》。  : ? 为全市服务可!独立设?置也可结合》大专院校设置—。 — , 【 区社区学校—。 【成人教育、职—业教育等 】   》。 :   — 《  【原则上按区设—置12?所可:独立设置也》可利用中、小学校】设置 ! 续上表》 《 】 , : — 分类 【 体系 ! 《 项:目 : 内【容 【。 最小规《模,。。。 】 : : (㎡/处)】 , 设置】规定 《。 ? 备注 》。 — 【 建筑 — — 》 ,面积 ? 》 用地? ?。 — 《 面?积 【 》 医 】 ? : 《 ?疗 : 《。 【 ?卫 — — : 生 】 医院 》 ? ?综合医院《 》 40《。0,床 》 : 33200 】 《46800 — (1【)按15~20万】服务人口设》置一所400~8】00床综《合性医?院 ? 》 (2)单位【。用,地面积按110【~11?7m2?/床计(40—0~800床一处】)最:低单位建筑》面积按80~8【3 m?2/床计《 【(1)市区宜—建设4?00、500、60!0、800床四种】建设规?模的综合《医院800床以【上的超大型医院适】量建设 ! (2)—非新建综合医院最】小规模可根据—实际情况逐渐—扩容:过渡:. 《 , : (3)当规定的!指标确?实不能满足需要时】可按:不超:过11m2/床【用,地,面积、3《 m:2/床?建筑面积增加用【。。于,。预,防,保健、教育科研的】建设和医院的—。发展用地 】 【 500床】。 》 41500 】 58【500 — 《 — 600床 【 ? 49《200 《 , 7020】0 ? , : — ,。 80《0床 》 : 640》00 【 880《00 —。。 — 中》医,。院 》。 : (中西医【结合医院) 】 ? 中医治《。疗救护 — 1》0400《 —13000 —。 , (1)原】。则上20~》。50万人设置一处】建设规模为20【0~5?00:床/院 】 (2)单位!。用地面?积参考新建中医院指!标按6?5~85m》。2/床计 】 ?  ? 》 【专,科医院 《 ? : 妇科、口腔医【。院、整形医院、【儿童医院、传染病医!院、肿瘤医院等【   ! , ?   》 :。。 (1)原》则上:每个医?疗集:聚区配建各类特色】专科医?院 【 (2)新建】。规模宜控《制在200床—/,院以上单位》用地面积据各—专科:要求规?模不一不作》统一控?制宜参考新建—专科医院指标—进,行引导 【 , (1)鼓励【机构合并避》免重:。。复建设 ! (2)建立和!发展老年《病,医院、老《年康复中心、关怀医!院等专?。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!务机:构共同构建 ! 老年救】护网络 — 》 , : 《公共卫生服务—机构 《 , 急救—中心 【 市急救中心 】 , 》5000《~6800 !   【 , (1)市区—设一所急救中心【、各医疗集》聚区:内设置1~2—所急救分中心、每个!。。急救分中心》下分设56个—急救点 》 : : ?(2)?急救中心《配置救护运转车5】0辆 !(1)指挥、—调度急救资》源现场急救开展现场!急救:、运转和重症监护】等 】 (2)可与疾病!预防控制《中,心,、卫生?监督所合设 —。。 》 续上表 ! ? 《 《 》。 》 ,分,类 】 体系 ! 项目 ! 内容 】 最?小规模? 》 【 (㎡/—处) 《 : , :设置规?定 备!注 — ? : 建筑 】 】 面【积 用!地 》 《 【面积 ?。 】 医 ! : !。 疗 《 【 ? 卫 】 】。。 生 【 公—共卫生服务》机构 !急救中心 — 急救【分中心? —。 1600》~1800 【 :   【   【 :  《 ! 急?救点 《 ,。 ? 130 —   【 ? 》 : 妇幼保健院【(所站)《 妇女!。儿童诊疗保健 】 : :。  : ,   ! 各区设置不少!于一所妇幼保健【院(所?站) —。 : ,  ! , ? , 血:液中心 《 《 供血《及血液检验 】。 《    ! 主城【区与江南副》。城各设一所》以上采供血中—心,。(站) 》   !。 》 疾【。病预防?。控制中心《 【集疾病预防、监测】检验与?评价:、健康教《育与促进为一—体的疾?病预防?与控制技术指导中】心 — :  》   》 ? 各区设《置不:少于一所疾》病预:防控制?中心 ?   】 , 【 可与急《救中心、卫生监督所!合设 — : !卫生监督所 — —实,施卫生监督与执法 ! ?。   【。   — , 各区》设,置不:少于一所卫生监【督所 —。 可与疾病预防!控制中心、》。急救中心合》设 》 ? , 市】老年护理院 ! 以接待—护理老人为》主的、具有》医,疗、保健、康复和护!理等相?配套的养老设施【包括医?疗护理?、生活护理、—心理:护理和终《末关怀?等, 《 800—0 ? 1》0000《 (【1):规,模,不应小于2》00床每床建—筑面积≥4》0m2用《地面积≥50—m2 — ? (?2)集中《绿化:用地面积应按每位老!人不低于2 —m2设置 》 , (】3)主城原则上【设置一所以上 】   【 【 区老】年,护理院? 》 生活护理—、餐饮?服务、医疗》保健、康复 ! , 3500 【 45【0,0 【(1)规模》宜为10《。0床以上《配置每床《建筑面积≥35m2!。用地面积≥45【。m2: 】 ,(2)?每个区不《少于一所 !   《 》 】 续上—表 ! 《 ? 分!类, , 体】。系, 【项,目 — 内容 【 , , ,。 ,最小规模《 ? 】 (㎡/【。处) 】 设置规定 】 备》注 ? : 】 建筑》 《 — 面积 】 , , ? 用:地 《 】 : 面积 》 ! 文 ! ! 化 】   — ,。 : ? 图书馆 ! :。   》 市图【书,馆 ? 《 ,藏书、报刊》、杂志、图书阅租】等 — , 2000》0 ? 《  【(1)藏书》。量200万册以上】达到省一级图书馆】规模 》 ? , (2)主城设】置二所三副城选设一!所 】 , ! , 《区图书?。馆*1 》 藏书—、,报刊、杂志、—图书阅?租等 《。 4000!  【 : : (1《)藏书量3550】万册以上达到中【型图书?馆规模 — ? (2)服务】半径不大于》4000米 ! ? (3)》每个区?不少于一所 ! 人口在50】万以上的区图书【馆建筑面积不小【于60?00: m2 》 ! ,  《 — 群艺—馆 市!群,艺馆 】 图书阅《览,、培训、少儿活动、!展览、文化娱乐 !。 :。 300—00  ! , 《 (1)《室外活动场地—不小于?2000 m2 】 ? (—2)市级群艺馆设置!一所以?上,三副城选设一所【 — 副城群艺馆—建筑面积不小—于6000 —m2:室外:活,。动场:地,不小于2《000 《m2 《 《 《 区群艺馆!*1 《 《。图书阅览、培训、少!儿活:动、展览、文化【娱乐 》 4000 !   【 (1)】室外活动场地—不小于?6,00 m2 ! (—2)每个区不—。。少于一所 】 人《口在5?0万:以上的区群艺馆建】。筑面积不小于500!0 m2室外—活动场地不小于【800 m2 !。。 , ! 科技《馆 ? : 市科》技馆: , 》 科学探索、科技】。展示、儿童科普【教育等 ! 33?000 —   【 不少于一所】 ?  》 】 《  ? 》 档案 ! — : 馆—。。 》。 市档案馆— 档案!安全保管、爱国【主义教育、档案【信息服务、公开【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!中心 【 2000—。0 ?   】   》   ! 《 — 区:档案馆 《 ? , 档案安全保管】、爱国主《义教育、《档,案信息服务、—公开集中向社会【提供利?用中心 《 —。5000 !  : ,   !   】 《 文化】活动:中心 — 市青少年活】动中心 】。 艺术团体—、少年科《学、文娱活》动、培训 》 80】00 — 267》。00 (!1,)室外活动场—所不小于2000 !m2 【 (2—),主城设置一所三【。副城选设二所 ! 《副城青少《。年活动中心》用,。地不小于20—000 m2—建,筑面积不小于600!0 m2 】。 】 区青》少年:活动中心*1 【 艺术【团体、少年科学、文!娱活动、培训—。 40!00 【   (!1)室外活动—场,所不小于1200】 m2 》 : , , :。 ,(2)每个区—不少于一《所 《   !。 ? 续《上表 ! , 《 》 , 分类 】 ? , 体系 —。 项目】 : ,。。 内容— 《 最《小规模 《 ? 》 《 (㎡《/处) ! 设置规定 — 备【注 】 , , 建筑】 【 — 面积 》 : , 用地 【 : ? 》 : 面积 《 《 》 , ?。 文 ! , — 化 【   !市老年活动》中心 》。 图书报刊阅!览、多功《能教室、活动室【、室外活动》场地 】 800《。0,   ! (1)【应配:置二:座以上门球场 【 】(2)主城一所、】三副:城选设一《。所 副!城老:年活动中心建筑面】。积不小于4000 !m2: — — 区老年活动】中心*1 【 图《书报刊?阅览、多功能教室、!活动:。室、室外活》动场地? 【。1000 【   》 , : :(1)应《配置一座以上门【球场 ! , (:。2):每个区不《少于一?所 】人口在50万—以上的?区老:年活动中心建筑面】积不小于1》500 《m2 】 , 》 : 片区文化活动【中心 —   】。 , 8:000~1》5,00:0 — 100》00~15000】。 》 服务半》径,150?03000》米 ? 8万【人规模以《。。。上的独立城》市组团、居住片【区(大?型居住区《)设:置 》 】 ?  》 体 ! 》 】育 】  ! 体育中心 !。 市》。级,体育中心 【 : 体育场、体育】馆、游?泳馆、网球场—及其他?综合训?练,场地等?训竞、群体、休【闲等体育设施 【  【 —60000~—1000000【 《 主?城设置二处三副城共!。设四处 !   — 【 , :。。区级体育中心— : ? 体育场》、体育?馆、:游泳馆及《其它综合训练场地】等竞:技、训练、娱乐【体育设施 【 《  — ,30000~10】0000《 》 每个区不》少于一处 【 ,   】 , , 》 城市》组,团体育中《心, 》 体育场、体育馆!。、游泳馆及》其他:配套设施 —  —。 3【0000~12【0000《 》   ? 城市外】围独立?的组团 ! — 商 ! : 业! , , ,   — 》 百货 ! , 》 , 超市 】 大型购!物,中心 】 百货?店、:大型综?合超市等集购—物,、,。餐饮、体《闲、娱乐于一体【 — 100000 】 , :   【。 服务半径10】公,里以上 】 结合市》级商业中心、交通枢!纽交汇点《。设置 ? 【 《。 : 百货店《 , 日用工!业品销售 ! 6000 【 ?   【。   》。 : 结合《市、区商业中心、】部,分区域商业》中心设?置 》 ? 《 : ,。 仓储商店 —。 中小零!售、餐?饮、:团体购?买 ? 2000!0 》 : , 服务】半径5公里》以上 ? 宜城】郊结合部的交通【。要道附近设置 【 《 【 大型》综合超市 】 大众实用品】零售 《 60【00 【   服!务半径5公里—以上 】 宜城郊《结合部、交通要道、!大型居住区附近【设,置 《 《 续上表 】 ! 《 , 《 分类 【 》 体系《。 ? 项目 ! 内容— , 《 最小规模 【 ? 【 (㎡/【处) 《 》设置规定 】 : 备注 》 》 《 ? 建筑 —。 , : ? 面【积, 用】。地 【 》 面积—。 !   ! ?   【。 社】 , 【 :。。 :。 会 — 】 福— — 《 利 】 福 —。 , 》 ? 利 】。 , 《市级养?老院、?。老年公寓 【。 生活—起居、餐《饮服务、文》化娱乐、《医疗保健、》健身及室《外活动场地行业【培训等? 》 ?。 ,(包含部分残疾人养!护、康?。复、:托管:服务) 《 ? 1200【0 15!。000 】 (1)《。规模宜为300床】。位以上每床位—建筑面积≥40【m2每床《位用地面积≥50】。m2: , ? : ?(,。2)考虑附设一定比!。例的示?范培训功《能用地、预留用【地(此部《分增:加建筑用地面积另计!) 【 , , ,(3)设置一所以上! — 旧区改造不得低于!。70% — 》。 《 区级养老—院、老?年,公寓 — , 《。(含儿童福利部)】 【生活起居、餐饮服务!、文化娱乐、医【疗保健及室外活动场!。地等 ? 《 5250 【 6—750 》 , (1)规模宜!为150-30【0床位平均每床位建!筑面积?≥35m《2每床位用》地面积?≥45m2 ! ? :。(2)每个区设【若干所 【 : 旧区改造不—得低于7《0% 》 ! 市儿童福—利院 ? : 《收养、?康,复、教育、医疗【、培训?、寄:。养 》 : : 特殊儿《。童干预中《。心 — 12000【。 —。15000 【 (》1)规模宜为—300-5》00床位平均—每床:。位建筑面积≥—40m?2每床位用地面积≥!50m2 】 (2)】设置一所以上 ! ,   】 》 ? 片区级养老【院 — , 生活?起居:、餐饮?。服务、文化娱乐、医!疗保健及室外—活动场地等 — : ,。 3500【 》 5:000 — 规模宜—为100床位平【均每床位建筑面【积≥35m2 】 《 10万《人规:模以上的独》立城市组团、居【住片区(大型—居住区?) 《 《 】救 — 》 : 助 ! 市?救助管理站》 【流浪人员扶》助,、救护 》 》。1000 —   】 设《置一所?以,上 ? 》可综合?设置 》。 】 区》救助:管,理站 】 流浪人员扶助、】救护 》 50—0 【  》 , 每个区设若干【所 — 可综合设—置 【 【 , 行 【 ! ,政 — , : 《 办 】 《。 ? 公》。 行政】服,务 ? 》区行政服务中—心 【 行政审批资—源配:置效能监察社会【服务 !3000 !   》 每个区设置】。一所 】 可综合设置 】 , 【 社—区服务? , 区社】区服务?中心 《 《 社会事务受—理、社?区劳动和社会保障】管理:、投诉?咨询 【 , ,2000 —   — 每个区设!置一所 《。 可综合!。设,置 ! 注*1区图书馆、!。区,。群艺:馆、:区青少年活》动中心、区老年活动!中心等?可组:建区文化活动中【心, 】。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