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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《 3 公共设施布!局原则 》 3.0.1】(城市公共》。设施布局《总原:则)城市公共—设施应?根据城市总》。体规:划、分区规划—、专项规划》的要求与城市的规】划功能?定位、社会经济发展!目标和社会需求相】适应:以市和区为单位符】合相关?标,准的:条件下合理布局、】分级配置、》统筹安排《 , 【 3.0.2(【居住区公共服—务设施布局总原则)!居住区?的公共服务》设施:配建:必须与居住人口【规,模,相对:应其配?建设施的面积总指】标可根据规划布局统!一安排?、,灵活:使用: , ? 3.【。0.3(《集中布局原则—)公共设施可采【取集中、分散或【。集中与分散相结【合的布?局方式统一规划、合!理布局各层次功能和!服务方式类》似的:公共设施《宜相对集中布局以】利于形成城市级【公共中心、区—级公共中心及—居住区级公共中【心 ? ?。 , 3.0.4】(集约利用》原则)下一层次的公!。共设施可《与部分上一层次【。的同类型公》共设施?结合设?置使用性质相近或】可兼容的公共设施可!组合设置形成功【能,复合体? 》 3.0.】5(:近远期结《合原则)《公,共,设施应长远考—。虑留有?。发展余地根》据发展需求》分期实施;》规划预留用》地或分期实施的地】。块近期可按实施【条件设置临时绿地】等 》。 3.0.6(资】源共享原则)—城市各级、各—部门相关公共设施应!统筹:配置合?理布局资源共—享 :  ?  》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