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061-2010 建标库

10.2  构造要求

10.2.1  钢结构构件宜采用热镀锌防腐。大型构件采用热镀锌有困难时,可采用其他防腐措施。

10.2.2  型钢钢结构中,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,角钢规格不宜小于等边角钢40×3。节点板的厚度宜大于连接斜材角钢肢厚度的20%。

10.2.3  用于连接受力杆件的螺栓,直径不宜小于12mm。构件上的孔径宜比螺栓直径大1mm~1.5mm。

10.2.4  主材接头每端不宜小于6个螺栓,斜材对接接头每端不宜少于4个螺栓。

10.2.5  承受剪力的螺栓,其承剪部分不宜有螺纹。

10.2.6  铁塔的下部距地面4m以下部分和拉线的下部调整螺栓应采用防盗螺栓。

10.2.7  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量应符合表10.2.7的要求。

10.2.8  环形截面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,且不宜大于20mm;主筋净距宜采用30mm~70mm。

10.2.9  用离心法生产的电杆,混凝土保护层不宜小于15mm,节点预留孔宜设置钢管。

10.2.10  拉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,截面不应小于25mm2。拉线棒的直径不应小于16mm,且应采用热镀锌。

10.2.11  跨越道路的拉线,对路边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6m。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10°~20°。